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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司法考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点串讲:行政法概述

来源:233网校 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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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行政法的概念

  行政法是规范行政权力的组织、行政权力的活动,以及对权力行使的后果进行补救的法律;

  2.行政关系的概念

  行政法以行政关系为调整对象,行政关系是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具体包括以下三类:

  (一)行使行政权的行政机关或公共组织在对外进行管理过程中与管理相对方之间所发生的各种关系;

  (二)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

  (三)国家权利机关、司法机关、检察机关与行政主体之间所发生的关系;

  3.行政法的渊源

  (一)宪法;(二)法律;(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四)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五)与行政法有关的司法解释;(六)国际条约中有关行政管理的内容、中共中央与国务院联合发布的法律文件

  4.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1)行政机关必须遵守现行有效法律;

  (2)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授权活动;

  (二)合理性原则

  (1)公平公正原则,即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

  (2)考虑相关因素原则,即作出行政决定,只能考虑符合立法授权目的的各种因素,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

  (3)比例原则,即行政机关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三)程序正当原则

  (1)行政公开原则

  (2)公众参与原则

  (3)回避原则;

  (四)诚实信用原则

  (1)行政信息真实原则,即行政机关发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否则应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护公民信赖利益原则,即对于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非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消或变更;应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并对相对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五)高效便民原则

  (1)行政效率原则,即行政机关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禁止不作为和不合理延迟;

  (2)便利当事人原则,即在行政活动中不得增加当事人的程序负担;

  (六)权责统一原则

  这一原则的基本要求是行政权利和法律责任的统一,包括两个方面:、

  (1)行政机关履行职权要由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保证政令有效;

  (2)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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