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法考>客观题卷二>卷二模拟题

2009年司法考试重点法条选举法习题(五)

来源:国家司法考试培训网 2009年3月20日

    重点法条5人大代表罢免的程序
    第四十三条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者选举单位都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
    第四十四条  对于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五十人以上联名,对于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三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
    罢免要求应当写明罢免理由。被提出罢免的代表有权在选民会议上提出申辩意见,也可以书面提出申辩意见。
    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将罢免要求和被提出罢免的代表的书面申辩意见印发原选区选民。
    表决罢免要求,由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派有关负责人员主持。
    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五分之一以上组成人员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罢免案应当写明罢免理由。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被提出罢免的代表有权在主席团会议和大会全体会议上提出申辩意见,或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由主席团印发会议。罢免案经会议审议后,由主席团提请全体会议表决。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的时候,被提出罢免的代表有权在主任会议和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上提出申辩意见,或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由主任会议印发会议。罢免案经会议审议后,由主任会议提请全体会议表决。    
    第四十七条罢免县级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须经原选区过半数的选民通过。
    罢免由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代表,须经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过半数的代表通过;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须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罢免的决议,须报送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相关链接】  《全国人大组织法》
    第十五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个以上的代表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的代表,可以提出对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
    第四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原选举单位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
    罢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须经原选举单位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经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可以罢免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个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被罢免的代表可以出席上述会议或者书面申诉意见。
    罢免代表的决议,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或者五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
    罢免案应当写明罢免理由。
    被提出罢免的人员有权在主席团会议或者大会全体会议上提出申辩意见,或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在主席团会议上提出的申辩意见或者书面提出的申辩意见,由主席团印发会议。
    向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罢免案,由主席团交会议审议后,提请全体会议表决;或者由主席团提议,经全体会议决定,组织调查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审议决定。
    【配套练习】
    1.张某是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全国人大代表。2000年张某因犯受贿罪被检察院逮捕。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会议,拟罢免其全国人大代表资格。如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有代表300人,则提出对张某的罢免案,需要有多少代表联名?
     A.30名  
     B.60名  
     C.150名  
     D.10名
    【答案】 A
    【解析】《选举法》第45条。
    2.辽宁省某县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下列哪个机构依据宪法无权提出对该县人民法院院长的罢免案?
     A.该县人大主席团
     B.该县人大常委会
     c.10名以上的该县人大代表联名
     D.1/10以上的该县人大代表联名
   【答案】  c
   【解析】《地方人大和政府组织法》第26条。

编辑推荐:把司法站设为首页

编辑推荐:把司法站点加入收藏夹

试题测试:考试大司法在线考试系统

欢迎进入:2009年司法课程免费试听

更多信息请访问:考试大司法论坛

相关阅读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