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相关链接】 《行诉解释》
第三十三条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申请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申请复议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申请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三十四条 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既提起诉讼又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先受理的机关管辖;同时受理的,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选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申请行政复议,在法定复议期间内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三十五条 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又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复议申请,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三十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八十八条第一款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配套练习】
1.下列哪些情形下当事人必须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A.县政府为汪某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杨某认为该行为侵犯了自己已有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B.高某因为偷税被某税务机关处罚,高某不服
c.派出所因顾某打架对其作了处罚,顾某认为处罚太重
D.对县国土资源局作出的处罚不服
【答案】 A
【解析】关于A选项,根据上引《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1款的规定可知,杨某认为县政府为汪某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行为侵犯了自己已有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应为复议前置,A项正确。
关于B选项,根据上引《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第l款的规定可知,只有对征税行为不服的纳税争议案件才适用复议前置。纳税争议是指相对人与税收机关在纳与不纳、纳税数额多少方面产生的争议,而题中的行为是税务机关对偷税行为进行的行政处罚,并不是纳税争议,所以不适用复议前置,故选项B不是本题答案。
关于C、D选项,该行为是行政机关的处罚行为,
《行政处罚法》并没有规定对行政处罚行为不服需复议前置,而《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可见对行政处罚行为不服,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故选项c、D不是本题答案。
2.A市张某到c市购货,因质量问题,张某拒绝支付全部货款,双方发生纠纷后货主即向公安机关告发。C市公安机关遂以诈骗嫌疑将张某已购货物扣留,并对张某采取留置盘问审查措施,两天后释放了张某,但并未返还所扣财物。张某欲提起行政诉讼。如张某寻求救济,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张某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B.张某可先提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
c.张某只能申请复议,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D.张某既可以直接起诉,也可以先经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
【答案】 ABD
【解析】A项对。依《行诉解释》第l条第2款第2项规定,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而本案不是“司法行为”,乃公安机关以刑事侦查为名而干预经济纠纷的行为,应属行政侵权行为。B项对。本项属于“复议诉讼选择型”情形,当事人可先申请复议也可直接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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