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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全国律师资格考试试卷二及答案

来源:233网校 1998年9月22日
78.检察院的起诉书称,郑某作案时已满18岁,他以带孩子去划船为名,当船行至水库中央时,故意将刚满一周岁的女婴抛入水库,使其溺水而死。据此,本案公诉人在法庭审理时应主要证明哪些事实?
A.郑某作案时已满18岁 
B.郑某的行为系故意
C.该女婴不会游泳 
D.该女婴已因溺水而死亡
79.某县山坡上发现一具男尸。县公安局侦查人员接到报案后赶赴现场进行了勘验和检查。勘验检查结束后,侦查人员制作了包括方案记载、绘制图片、照片等多种形式的勘验笔录。请问这些勘验笔录具有哪些作用?
A.固定证据
B.确定证据所表现的各种有关特征
C.确定侦查方向
D.鉴别其他证据
80.师某系丹宁市工商局副局长,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未羁押)。侦查终结以后,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间,审查起诉人员发现师某另有受贿重大嫌疑,符合逮捕条件,应予逮捕。请问,应由谁决定和逮捕师某?
A.由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B.由检察机关决定逮捕
C.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D.由检察机关执行逮捕
三、试题81—100每题所给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在答题卡上将你认为正确答案的字母用铅笔涂满,不答、少答或答错均不得分。(本部分2O分,每题1分)
(一)
赵、钱都是某公司职员,两人同住一宿舍。1991年春,公司派赵到珠海办事处工作一年。临行前,赵将已使用了一年的一台21英寸彩电委托给钱保管并允许其使用。一个月后,赵给钱写信说自己买了一台进口彩电,委托其保管的彩电可以适当价格出售。同单位的司机孙知道此事后,对钱表示想以低价购买,并嘱钱给赵写信说该电视机显像管有毛病,图像不清,以便使赵降价出售。钱考虑到孙经常给自己免费送东西,便按孙的意思给赵写信。赵回信说显像管有毛病可以低价出售。于是,孙以500元的价格买下该电视机,后孙又很快以2000元的市价将电视机卖给李。事隔一月,李因其妹李娟出嫁向周借钱1500元,李、周约定以该电视机质押,并立有质押字据。后李并未将电视机交付给周,反将电视机作为嫁妆送给李娟。为送李娟和嫁妆,李请马车夫吴运送,并约定了运费。吴因饮酒过多,驾车狂奔,与迎面超速行驶的汽车相撞(该汽车为司机王某个人所有)。吴和李娟均受伤,电视机被毁。现请回答81一87各题所列的问题。
81.本事例中,谁对电视机具有所有权?
A.赵 
B.孙 
C.李 
D.李娟
82.本事例中,哪些民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A.赵与钱之间的委托行为
B.钱代理进行的赵与孙之间的买卖合同行为
C.孙与李之间的买卖合同行为
D.李与李娟之间的赠与合同行为
83.本事例中,哪些民事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A.李与吴之间的运输行为
B.李与周之间的借贷合同行为
C.李与周之间的质押合同行为
D.赵与钱之间的委托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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