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裁决应当如何作出?
A.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在裁决书中写明
B.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
C.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另行组成仲裁庭进行合议
D.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58.杭州碧溪外贸公司(杭州公司)与房西有限责任公司(香港公司)因钢材贸易发生纠纷,依据合同仲裁条款,杭州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香港公司赔偿因钢材不合格造成的损失。经审理,仲裁委员会裁决驳回了杭州公司的请求,同时裁决杭州公司支付香港公司钢材价款30万美元。香港公司申请被执行人住所地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杭州公司认为,香港公司未提出反请求,仲裁委员会就裁决杭州公司支付30万美元,实属裁决不公。杭州公司可如何行使权利?
A.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裁决
B.向被执行人住所地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C.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D.向被执行人住所地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裁决
59.下列哪种民事诉讼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A.某甲诉某乙返还不当得利案件,法院制作的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后半年,某乙提出证据证明调解协议是在本案的法官强迫威逼之下达成的
B.某丙诉某丁离婚案件,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后半年内,某丁提出证据证明某丙伪造证据,承办法官曾接受某丙贿赂
C.某A诉某B继承案件,判决生效后超过三年,遗产已经损坏,但某A提出证据证明人民法院审理本案时,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并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D.某C诉某D解除收养关系案件,解除收养关系的判决已生效1年,某C提出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
60.在陈文涛诉李先楚借款纠纷一案中,有以下几个证据:
①陈文涛出具的由李先楚签名的借条一张。该借条内容为:今借陈文涛人民币3000元整,一个月内返还。1999年3月20日。
②李先楚的同事乔生明的证言。乔生明证明,他在1999年3月21日听李先楚说,李先楚向陈文涛借了3000元钱,准备到外地去旅游时用。
③李先楚向受诉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李先楚说:"我在1999年3月20日向陈文涛借了3000钱,但我在5月份就还给他了,当时我向他要借条,他说借条丢了。他给我写了一张收条,但收条我现在找不着了。
④李先楚的朋友张明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证言:李先楚在1999年3月底与张明到五台山旅游时向张明说,这次出来玩的钱是向别人借的。
在上述证据中,哪些是证明李先楚向陈文涛借了3000元钱这一事实的直接证据?
A.陈文涛提供的借条
B.乔生明的证言
C.李先楚的陈述
D.张明的证言
61.A县与B、C、D、E四县相邻,营业地在A县的环宇公司与营业地在B县的泰隆公司在C县签了一份标的额为5万元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提货地点为环宇公司在C县的仓库;提货方式为购方泰隆公司自提;发生纠纷的解决方式为在D县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到A县或E县人民法院起诉。该买卖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争议。在此情况下,环宇公司依法可以通过下列哪些方式解决该买卖合同纠纷?
A.向D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向B县人民法院起诉
C.向C县人民法院起诉
D.向A县或E县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