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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2011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

来源:233网校 2012年5月29日
  多项选择题:
  (2011年)
  64.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多选第64题)
  A.在任何情况下,对任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或者剥夺其辩护权
  B.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基本的诉讼权利,有关机关应当为每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免费提供律师帮助
  C.为保障辩护权,任何机关都有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辩护帮助的义务
  D.辩护不应当仅是形式上的,而且应当是实质意义上的
  【答案】AD
  【考点】辩护
  【解析】选项A正确。《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基本的诉讼权利,我国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并在制度和程序上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在任何情况下,对任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或者剥夺其辩护权。
  选项B、C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据此可知,有义务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辩护帮助的机关是法院,而不是任何机关。另外,法院也并非应当为所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免费提供律师帮助,而仅是为法律规定的特殊人群提供免费的律师帮助。
  选项D正确。辩护是指辩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控方(公诉机关或自诉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指控,从实体和程序上提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事实和理由,辨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减轻、免除刑事处罚,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程序权利受到侵害,以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诉讼活动。因此,辩护不应当仅是形式上的,而且应当是实质意义上的。
  65.诉讼文书一般由首部、正文(事实与理由部分)、尾部组成,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院刑事判决书中的理由部分?( )(2011年卷二多选第65题)
  A.辩护人的辩护意见
  B.经法庭审理查明的事实和据以定案的证据
  C.依法确定首要分子、主犯、从犯的罪名
  D.对控辩双方适用法律方面的意见是否采纳的理由分析
  【答案】CD
  【考点】诉讼文书的格式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的《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样本)》的规定,判决书的事实部分包括: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实和证据、被告人的供述、辩护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经法庭审理查明的事实和据以定案的证据。理由部分是判决的灵魂,其核心内容是针对具体案件的特点,运用法律规定、犯罪构成和刑事诉讼理论,阐述控方的指控是否成立,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什么罪,情节轻重与否,依法应当如何处理。从上面的分析可知,选项A、B中的内容属于判决书的事实部分,选项C、D中的内容属于判决书的理由部分。
  66.具有特定情形的下列哪些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2011年卷二多选第66题)
  A.视听资料的制作时间、地点存有异议,不能作出合理解释,也没有提供必要证明的
  B.在做DNA检测时送检材料与比对样本属于同一个来源的
  C.证人在犯罪现场听到被告人喊“给他点厉害瞧瞧”的陈述
  D.犯罪嫌疑人拒绝签名、盖章而由侦查人员在笔录上注明情况的讯问笔录
  【答案】ABD
  【考点】刑事证据
  【解析】选项A正确。《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项规定,对视听资料的制作和取得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有异议,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或者提供必要证明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选项B正确。这里“属于同一个来源的”,没有对比的必要,必须是不同来源才可以。
  选项C错误。证人在犯罪现场听到的被告人对受害人不利的言语,因与案件存在牵连关系而可能成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选项D正确。《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第(一)项规定,讯问笔录没有经被告人核对确认并签名(盖章)、捺指印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67.逮捕条件中“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哪些情形?( )(2011年卷二多选第67题)
  A.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已经发生
  B.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应当是主要犯罪事实
  C.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D.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答案】ACD
  【考点】逮捕的条件
  【解析】《六机关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原刑事诉讼法关于逮捕条件中“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的规定修改为“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其中“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一)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二)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三)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68.被害人向检察院投诉,公安机关对于他遭受犯罪侵害的线索应当立案侦查而未立案侦查。检察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多选第68题)
  A.公安机关尚未作出不立案决定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B.不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应当告知投诉人有管辖权的机关并建议向该机关控告
  C.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作出不立案决定的,经检察长批准,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D.认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向被害人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答案】ABC
  【考点】检察机关的立案监督
  【解析】《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线索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一)没有犯罪事实发生,或者犯罪情节显着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及时答复投诉人或者行政执法机关;(二)不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应当将有管辖权的机关告知投诉人或者行政执法机关,并建议向该机关控告或者移送;(三)公安机关尚未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四)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且公安机关已作出不立案决定的,经检察长批准,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不立案理由。
  选项D错误,应该是及时答复投诉人或行政执法机关,而不是向被害人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69.公安机关抓获一起抢夺案犯罪嫌疑人黄某、王某。王某声称被错抓,公安机关决定组织对王某进行辨认。关于公安机关的做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多选第69题)
  A.让2名被害人一同对王某进行辨认
  B.让黄某单独对王某进行辨认
  C.在辨认时没有安排见证人在场
  D.将王某混在其他5名被辨认人当中
  【答案】BC
  【考点】辨认
  【解析】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辨认人个别进行。
  选项C正确。多个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每位辨认人单独进行辨认。必要时,可以有见证人在场。因此,见证人不是必须在场的,而是根据需要。
  选项D错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据此可知,应将王某混在其他不少于6名的被辨认的人当中。
  70.关于量刑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多选第70题)
  A.检案院可以在公诉意见书中提出量刑建议
  B.合议庭在评议前应向到庭旁听的人发放调查问卷了解他们对量刑的意见
  C.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自愿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且知悉认罪法律后果的,法庭审理可以直接围绕量刑问题进行
  D.辩护人无权委托有关方面制作涉及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报告
  【答案】AC
  【考点】量刑程序
  【解析】选项A正确。《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对于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量刑建议。量刑建议一般应当具有一定的幅度。 选项B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除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外,合议庭对评议意见一致或者形成多数意见的案件,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下列案件可以由审判长提请院长或者庭长决定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合议庭成员应当参加:(一)重大、疑难、复杂或者新类型的案件;(二)合议庭在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上有重大分歧的案件;(三)合议庭意见与本院或上级法院以往同类型案件的裁判有可能不一致的案件;(四)当事人反映强烈的群体性纠纷案件;(五)经审判长提请且院长或者庭长认为确有必要讨论的其他案件。上述案件的讨论意见供合议庭参考,不影响合议庭依法作出裁判。据此可知,一般情况下,合议庭是依法独立作出裁判的,不受其他机关或个人的干涉。即便是遇到法定情况需要由审判长提请院长或者庭长决定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的,也是组织相关审判人员进行讨论,而不是向到庭旁听的人征询量刑意见。另外,相关审判人员对案件的讨论意见仅供合议庭参考,并不影响合议庭依法作出裁判。
  选项C正确。《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七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确定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自愿认罪且知悉认罪的法律后果后,法庭审理可以直接围绕量刑问题进行。
  选项D错误。《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侦查机关或者辩护人委托有关方面制作涉及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报告的,调查报告应当在法庭上宣读,并接受质证。据此可知,辩护人是有权委托有关方面制作涉及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报告的,“社会调查报告”属于辩护人调查权的一部分。
  71.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变更为适用普通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多选第71题)
  A.法院可以决定直接变更为普通程序审理,不需要将案件退回检察院
  B.对于自诉案件变更为普通程序的,按照自诉案件程序审理
  C.自诉案件由简易程序转化为普通程序时原起诉仍然有效,自诉人不必另行起诉
  D.在适用普通程序后又发现可适用简易程序时,可以再次变更为简易程序
  【答案】BC
  【考点】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转化
  【解析】选项A错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转为普通程序重新审理的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将全案卷宗和证据材料退回人民检察院。
  选项B、C正确。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按照自诉案件审理程序审理,并且由简易程序向普通程序转化时,原起诉仍然有效,自诉人不必另行提起诉讼,只要人民法院将适用普通程序的决定通知自诉人即可。
  选项D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按照本章第一节或者第二节的规定重新审理。一经确定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就不可以再转为简易程序。
  72.关于自诉案件的和解和调解,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多选第72题)
  A.和解和调解适用于自诉案件
  B.和解和调解都适用于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案件
  C.和解和调解应当制作调解书、和解协议,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加盖法院印章
  D.对于当事人已经签收调解书或法院裁定准许自诉人撤诉的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应当予以解除
  【答案】BD
  【考点】自诉和解与调解
  【解析】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该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据此可知,所有的自诉案件都适用和解,但是并非所有的自诉案件都适用调解,只有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自诉案件才适用调解,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自诉案件,不适用调解。
  选项C错误。《刑诉解释》第二百条规定,调解应当在自愿、合法,不损害国家、集体和其他公民利益的前提下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刑事自诉案件调解书,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调解没有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判决。据此可知,自诉案件调解成功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刑事自诉案件调解书,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而自行和解是刑事诉讼法赋予自诉案件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他们可以互谅互让、互相协商,以达成和解协议的方式解决纠纷,而后撤诉。对于已经审理的自诉案件,当事人自行和解的,应当记录在卷。因此,和解成功的自诉案件,不一定制作和解协议,即便是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审判人员和书记员也不会在和解协议上署名并加盖法院印章。
  选项D正确。《刑诉解释》第二百零一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自诉人撤诉或者当事人自行和解的案件,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予以解除。
  73.关于检察院办理死刑上诉、抗诉案件的开庭前审查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多选第73题)
  A.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被告人的上诉理由或者辩解
  B.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
  C.应当询问证人
  D.可以听取被害人的意见
  【答案】AD
  【考点】死刑上诉、抗诉的开庭前审查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死刑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开庭前对案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重点围绕抗诉或者上诉的理由,审查第一审判决认定案件事实、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量刑是否适当,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并进行下列工作:(一)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被告人的上诉理由或者辩解;(二)必要时听取辩护人的意见;(三)核查主要证据,必要时询问证人;(四)对鉴定结论有疑问的,可以重新鉴定或者补充鉴定;(五)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听取被害人的意见。据此可知,选项B、C中应是“必要时”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和询问证人,而非“应当”。
  74.关于死刑案件的证明对象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多选第74题)
  A.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发生
  B.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C.被害人有无过错及过错程度
  D.被告人的近亲属是否协助抓获被告人
  【答案】ABCD
  【考点】死刑案件的证明对象
  【解析】证明对象是指由实体法律规范所确定的,对诉辩请求产生法律意义的,应当由当事人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事实。
  选项A、B正确。《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办理死刑案件,对于以下事实的证明必须达到证据确实、充分:(一)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发生;(二)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与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三)影响被告人定罪的身份情况;(四)被告人有刑事责任能力;(五)被告人的罪过;(六)是否共同犯罪及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七)对被告人从重处罚的事实。
  选项C、D正确。《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在对被告人作出有罪认定后,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的量刑事实,除审查法定情节外,还应审查以下影响量刑的情节:(一)案件起因;(二)被害人有无过错及过错程度,是否对矛盾激化负有责任及责任大小;(三)被告人的近亲属是否协助抓获被告人;(四)被告人平时表现及有无悔罪态度;(五)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情况,被告人是否取得被害人或者被害人近亲属谅解;(六)其他影响量刑的情节。
  75.某检察院申诉接待室《申诉指引》中的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多选第75题)
  A.不服法院已经执行完毕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由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办理
  B.被告人不服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且尚在执行中的判决、裁定的申诉,由监所检察部门办理
  C.不服法院死刑终审判决、裁定尚未执行的申诉,由审查起诉部门办理
  D.被害人不服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且尚在执行中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由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办理
  【答案】ABCD
  【考点】申诉办理
  【解析】选项A、D正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零五条和第四百零七条的通知第一条第(一)项规定,不服人民法院已经执行完毕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和不服人民法院缓刑决定、假释裁定的申诉,以及被害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且尚在执行中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由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办理。
  选项B正确。该通知第一条第(二)规定,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且尚在执行中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由监所检察部门办理。
  选项C正确。该通知第一条第(三)规定,不服人民法院死刑终审判决、裁定尚未执行的申诉,由审查起诉部门办理。审查起诉部门接受申诉后,应当将当事人申诉情况及时通知作出终审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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