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公司租赁乙公司大楼举办展销会,向众商户出租展台,消费者李某在其中丙公司的展台购买了一台丁公司生产 的家用电暖器,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并造成伤害,李某索赔时遇上述公司互相推诿。上述公司的下列哪些主张是错误的?(2010年卷一68题)
A 、 丙公司认为属于产品质量问题,应找丁公司解决
B 、 乙公司称自己与产品质量问题无关,不应承担责任
C 、 丁公司认为产品已交丙公司包销,自己不再负责
D 、 甲公司称展销会结束后,丙公司已撤离,自己无法负责
参考答案: A,C,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产品责任的主体和消费者的赔偿请求权。A、C项:《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 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 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本题中因为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并且造成伤害,构成产品责任,消费者可以直接要求销售者或者生产者承担责任,A、C项错误,当选。 B项:乙公司是大楼的出租者,与产品销售没有关系,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乙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B项正确,不当选。D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3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 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据此,展销会结束后,甲公司应当承担责任,故D项错误,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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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某从某网店购买一套汽车坐垫。货到拆封后,张某因不喜欢其花色款式,多次与网店交涉要求退货。网店的下 列哪些回答是违法的? (2014年卷一66题)
A 、 客户下单时网店曾提示“一经拆封,概不退货”,故对已拆封商品不予退货
B 、 该商品无质量问题,花色款式也是客户自选,故退货理由不成立,不予退货
C 、 如网店同意退货,客户应承担退货的运费
D 、 如网店同意退货,货款只能在一个月后退还
参考答案: A,B,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A、B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据此,汽车坐垫不属于上述四种例 外,客户无需说明任何理由即可退货,故A、B两项错误。C、D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第3款规定:“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据此,网店退货的运费应由客户承担,网店须在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7日内返还货款。故C项正确,D项错误。
3、彦某将一套住房分别委托甲、乙两家中介公司出售。钱某通过甲公司看中该房,但觉得房价太高。双方在看房前 所签协议中约定了防“跳单”条款:钱某对甲公司的房源信息负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其信息撇开甲公司直接与房主签 约,否则支付违约金。事后钱某又在乙公司发现同一房源,而房价比甲公司低得多。钱某通过乙公司买得该房,甲公司得知后提出异议。关于本案,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2014年卷一68题)
A 、 防“跳单”条款限制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B 、 甲公司抬高房价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C 、 乙公司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D 、 钱某侵犯了甲公司的商业秘密
参考答案: A,B,C,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消费者权利、反不正当竞争行为。A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第2款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 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钱某是在知情的情况下与甲公司签订防“跳单”条款,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因此没有限制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A项错误,当选。B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 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虽然甲公司价格要比乙公司高,但价格波动本身是市场的正常现象,况且甲公司并没有强制钱某按其价格进行交易,因此甲公司抬高房价并未侵害消费者 的公平交易权。因此,B项错误,当选。C项: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本题中,彦某将同一处房屋分别委托甲、乙两个中介出售,甲公司抬高房价,乙公司房价比甲公司低,属于正常的市场竞争行为,不 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因此,C项错误,当选。D项:《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订)第9条规定,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 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 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 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本条第一款所列 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根据题意,钱某作为消费者,不是本条侵犯商业秘密的主体——经营者,故D项错误,当选。
4、李某花2000元购得某省M公司生产的苦茶一批,发现其备案标准并非苦茶的标准,且保质期仅为9个月,但产品包装上显示为18个月,遂要求该公司支付2万元的赔偿金。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7年卷一67题)
A 、 李某的索赔请求于法有据
B 、 茶叶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家卫计委制定、公布并提供标准编号
C 、 没有苦茶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时,该省卫计委可制定地方标准,待国家标准制定后,酌情存废
D 、 国家鼓励该公司就苦茶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该公司适用,并报该省卫计委备案
参考答案: A,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食品安全法中的食品安全标准、惩罚性赔偿。A项:《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2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 1000元的,为1000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本题中,M公司生产的苦茶不符合“苦茶的标准”,李某有权要求10倍价款的赔偿金。A正确。B项:《食品安全法》第27条第1款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 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B选项的错误在于:其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并非由国家卫计委独立制定、公布的;其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编号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并非卫计委。C项:《食品安全法》第29条规定,对地方特色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后,该地方标准即行废止。选项C中“酌情存废”的说法是错误的。D项:《食品安全法》第30条规定,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本企业适用,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D项正确。
5、甲在乙公司办理了手机通讯服务,业务单约定:如甲方(甲)预付费使用完毕而未及时补交款项,乙方(乙公司)有 权暂停甲方的通讯服务,由此造成损失,乙方概不担责。甲预付了费用,1年后发现所用手机被停机,经查询方得知 公司有“话费有效期满暂停服务”的规定,此时账户尚有余额,遂诉之。关于此事,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69题)
A 、 乙公司侵犯了甲的知情权
B 、 乙公司提供格式条款时应提醒甲注意暂停服务的情形
C 、 甲有权要求乙公司退还全部预付费
D 、 法院应支持甲要求乙公司承担惩罚性赔偿的请求
参考答案: A,B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具体考点是消费者的知情权、格式条款、预付款消费、惩罚性赔偿。A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 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在 签订业务单时,乙公司并未告知消费者甲在话费尚有余额时,“话费有效期满暂停服务”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甲的知情权,所以A项正确。B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 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 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 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 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乙公司在使用格式条款时应提醒消费者甲暂停服务的规定,所以B项正确。C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 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经营者乙公司按照约定提供了服务,只是没有告知消费者甲“话费有效期满暂停服务”的规定,消费者甲已经使用了乙公司 提供的通讯服务1年,消费者无权请求返还全部预付款,但可以请求返还余额,所以C项错误。D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 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 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 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本题中经营者不存在欺诈性销售的行为,不适用惩罚性赔偿,所以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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