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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司法考试)民法真题及答案解析

来源:233网校 2020-12-02 14:00:11

1、王某因全家外出旅游,请邻居戴某代为看管其饲养的宠物狗。戴某看管期间,张某偷狗, 被狗咬伤。关于张某被咬伤的损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三24题)

A 、 王某应对张某所受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B 、 戴某应对张某所受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C 、 王某和戴某对张某损害共同承担全部责任

D 、 王某或戴某不应对张某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参考答案: D
参考解析:本题主要考查饲养动物侵权。《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 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张某偷狗,被狗咬伤,张某有过错,所以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有权主张免责或减轻责任,D项正确。ABC项认为须承担全部责任,当然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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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某用100元从甲商场购买一只电热壶,使用时因漏电致李某手臂灼伤,花去医药费500元。经查该电热壶是乙厂生产的。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15题)   

A 、 李某可直接起诉乙厂要求其赔偿500元损失

B 、 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李某只能要求甲商场赔偿500元损失

C 、 如李某起诉甲商场,则甲商场的赔偿范围以100元为限

D 、 李某只能要求甲商场更换电热壶,500元损失则只能要求乙厂承担

参考答案: A
参考解析:本题主要考查产品责任。《民法典》第1202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1203条规定:“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销售者不能  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根据以上规定,当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侵权的,生产者、销售者应  当向受害人赔偿,生产者在一般情况下承担的都是最终责任,销售者在因自身过错导致产品缺陷产生或者不能指明产品生产者是谁的情况下,承担最终责任。当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侵权发生时,对于受害人来说,可以选择生产者,也可以选择销售者来承担责任。本题中,乙是生产者,甲商场是销售者,因此,可以任选其一主张赔偿损失500元,故A项正确,BCD项错误。

3、周某从迅达汽车贸易公司购买了1辆车,约定周某试用10天,试用期满后3天内办理登记过户手续。试用期间,周某违反交通规则将李某撞成重伤。现周某困难,无力赔偿。关于李某受到的损害,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6题)

A 、 因在试用期间该车未交付,李某有权请求迅达公司赔偿

B 、 因该汽车未过户,不知该汽车已经出卖,李某有权请求迅达公司赔偿

C 、 李某有权请求周某赔偿,因周某是该汽车的使用人

D 、 李某有权请求周某和迅达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周某和迅达公司是共同侵权人

参考答案: C
参考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民法典》第1210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   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   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道路交通法》第76条第1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  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   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本题中以试用买卖方式进行机动车交易过程中发生的侵权行为,同样应该适用上述规定。本题中,周某违反交通规则将   李某撞成重伤,出让人迅达公司没有过错,故该侵权责任应当由受让人周某承担,故C项正确。侵权  责任应由侵权行为人承担。题干信息表明周某违反交通规则,因此造成的损害后果和迅达公司没有   关系,该公司不需要承担责任,故ABD项错误。

4、甲、乙、丙三家公司生产三种不同的化工产品,生产场地的排污口相邻。某年,当地大旱导致河水水位大幅下降,三家公司排放的污水混合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物质致使河流下游丁养殖场的鱼类大量死亡。经查明,三家公司排放的污水均分别经过处理且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后丁养殖场向三家公司索赔。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三22题)

A 、 三家公司均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B 、 三家公司对丁养殖场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C 、 本案的诉讼时效是2年

D 、 三家公司应按照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 D
参考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环境污染侵权。环境污染侵权是典型的无过错责任。故A项错误。环境侵权适用的诉讼时效期间是3年,故C项错误。《民法典》第1231条规定:“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第12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三家公司任何一  家的排污均不足以导致全部损害,因此,三者之间不是连带责任,而是按份责任,按照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来确定责任的大小,故D项正确,B项错误。同时,值得说明的是,达标排放不能作为免除环境污染侵权的事由。

5、甲电器销售公司的安装工人李某在为消费者黄某安装空调的过程中,不慎从高处掉落安装工具,将路人王某砸成重伤。李某是乙公司的劳务派遣人员,此前曾多次发生类似小事故, 甲公司曾要求乙公司另派他人,但乙公司未予换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三21 题)

A 、 对王某的赔偿责任应由李某承担,黄某承担补充责任

B 、 对王某的赔偿责任应由甲公司承担,乙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C 、 甲公司与乙公司应对王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 、 对王某的赔偿责任承担应采用过错责任原则

参考答案: B
参考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派遣的工作人员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民法典》第1191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   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李某是在从事职务活动中  造成他人的伤害,应当由单位承担责任,而乙是派遣单位并且有过错,甲是接受用工的单位,因此   李某的责任应当由甲承担,乙承担相应补充责任,故B项正确,AC项错误。用人单位侵权,不问过  错,是典型的无过错责任,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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