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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经济法真题及答案解析

来源:233网校 2020-12-15 16:26:03

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关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缴,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29题)

A 、 自然人买彩票多倍投注,所获一次性奖金特别高的,可实行加成征收

B 、 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的,税务机关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

C 、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的个人,在境内取得的商业保险赔款,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D 、 夫妻双方每月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合并计算,减除费用7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法。A项:原《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只有劳务报酬可以实行加成征收,2018年修正的《个人所得税法》删除了加成征收的规定。所以A项错误。B项:《个人所得税法》第17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所以B项正确。C项:《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五)保险赔款;……。”由此可知,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所以C项错误。D项:《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第6条规 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据此,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并未规定按家庭合并计算,而是个人分别计算,夫妻双方每月取得的工资薪金应当分别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所以D项错误。

2、昌昌公司委托拍卖行将其房产拍卖后,按成交价向税务部门缴纳了相关税款,并取得了完税凭证。3年后,县地 税局稽查局检查税费缴纳情况时,认为该公司房产拍卖成交价过低,不及市场价的一半。遂作出税务处理决定:重 新核定房产交易价,追缴相关税款,加收滞纳金。经查,该公司所涉拍卖行为合法有效,也不存在逃税、骗税等行为。关于此事,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7年卷一71题)

A 、 该局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

B 、 该公司申报的房产拍卖价明显偏低时,该局就可核定其应纳税额

C 、 该局向该公司加收滞纳金的行为违法

D 、 该公司对税务处理决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才可提起诉讼

参考答案: A,C,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收税征管法之征管措施、争议解决。A项:《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4条规定,本法所称税务机关是指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9条规定,税收征管法第14条所称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 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是指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稽查局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由此看 来,稽查局是法定的“税务机关”,具有独立的执法主体资格。A正确。B项:《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5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显然,核定应纳税额的条件是“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B的表述有瑕疵。C项:《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2条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 3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本题中,既然该公司 不存在逃税、骗税等行为,那只能定性为“纳税人计算错误等失误而少缴税款”的情况,对其追征、滞纳金的处理受到3年的限制;而题目中交代是“3年后”,该局不能再采取这些措施。C正确。D项:《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第1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 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本题中的争议属于纳税上的争议,实行复议前置制度,D是正确的。

3、关于税收优惠制度,根据我国税法,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73题)

A 、 个人进口大量化妆品,免征消费税

B 、 武警部队专用的巡逻车,免征车船税

C 、 企业从事渔业项目的所得,可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D 、 农民张某网上销售从其他农户处收购的山核桃,免征增值税

参考答案: B,C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消费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车船税。A项:《消费税暂行条例》第12条第2款规定:“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根据消费税税目税率表,化妆品属于应税消费品,但化妆品在价值 5000元以下的可以免征消费税,题目中表述为大量的化妆品应理解为超出了价值5000元的限额,应当缴纳消费税,所以A 项免征的说法错误。B项:《车船税法》(2019年修正)第3条第2项规定:“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二)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据此,武警部队专用巡逻车免征车船税,B项正确。C项:《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第1项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企业从事渔业项目所得减免征企业所得税,C项正确D项: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若农民张某销售自产的山核桃则免征增值税,但题目中农民张某是在网上销售从其他农户处收购的山核桃,不属于自产的农产品,因而不符合免征增值税的情形,所以D项错误。

4、某教师在税务师培训班上就我国财税法制有下列说法,其中哪些是正确的?(2017年卷一69题)

A 、 当税法有漏洞时,依据税收法定原则,不允许以类推适用方法来弥补税法漏洞

B 、 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适用税率统一为3%

C 、 消费税的征税对象为应税消费品,包括一次性竹制筷子和复合地板等

D 、 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使用权或管理权的当年,并按年申报缴纳

参考答案: A,B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税法理论、增值税、消费税、车船税。A项:其一,从做题技巧来说,B、C、D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来判断正误,在得出C、D错误的前提下,可以推定A是正确的。其二,从理论上来说,税收法定原则是指由立法者决定全部税收问题的税法基本原则,即如果没有相应法律作前 提,政府则不能征税,公民也没有纳税的义务。其具体内容包括三个部分:税种法定、税收要素法定、程序法定。这就 意味着,类推适用方法不适用于税法,A正确。B项:《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B是正确的。C项:《消费税暂行条例》第2条规定,消费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执行。而按照该法所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第13项规定,木制一次性筷子的税率为5%;第14项规定,实木地板的税率为5%。因此, 竹制筷子和复合地板并不属于消费税应税对象,C错误。D项:《车船税法》第8条规定,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第9条规定,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D选项中“当年”的表述是错误的。

5、国家实行审计监督制度。为加强国家的审计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4年通过了《审计法》,并于2006年进行了修正。关于审计监督制度,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65题)

A 、 《审计法》的制定与执行是在实施宪法的相关规定

B 、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

C 、 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

D 、 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

参考答案: A,C,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审计机关的职责和权限,违反审计法的责任。A项:《审计法》第1条规定:“为了加强国家的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审计法》的制定与执行是在实施宪法的相关规定.A项正 确。B项:《审计法》第9条规定:“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业务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故B项对本级人大常委会负责的说法错误。C项:《审计法》第16条规定:“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C项正确。D项:《审计法》第18条规定:“审计署对中央银行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 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第19条规定:“审计机关对国家的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 行审计监督。”第20条规定:“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所以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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