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上市公司因披露虚假年度财务报告,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蒙受重大损失。关于对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主体,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0年卷三30题)
A 、 该上市公司的监事
B 、 该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C 、 该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刊登媒体
D 、 该上市公司的证券承销商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证券欺诈的民事责任。 2020年3月1日起实施的新《证券法》第85条规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根据上述法条规定,上市公司因披露虚假信息,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蒙受重大损失,对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主体可能是:(1)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3)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据此,该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刊登媒 体,并不是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因其对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没有审查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对于上述三类责任主体又 可以区分两种情形:第一,对于第三类主体,即保荐人、承销商,只对证券发行过程中披露的信息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因而,如果公司上市以后,披露年度报告时,保荐人、承销商就不再对其真实性负责,也就不存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 问题。第二,前两类主体,即上市公司董监高、控制股东,只要其对信息披露存在过错,无论是在证券发行前或者发行 后都要承担责任。题目中所述的是上市公司上市以后的信息披露虚假情形,公司的监事、实际控制人和证券承销商均可能成为责任主体,故C项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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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票和债券是我国《证券法》规定的主要证券类型。关于股票与债券的比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33题)
A 、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可以成为股票和债券的发行主体
B 、 股票和债券具有相同的风险性
C 、 债券的流通性强于股票的流通性
D 、 股票代表股权,债券代表债权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股票与债券的异同。A项: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证券化的形式,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份额并不划分成等额的股份,也不用股票来表示。公司债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故A项错误。B项:股票和债券同属投资证券,都具有风险,但二者的风险不同。通常认为,一般情况下股票的风险要大于债券的风险,故B项错误。C项:股票与债券都具有流通性,不同的股票与债券,其流通性不同。一般而言,股票的流通性强于债券,故C项错误。 D项:股票代表股权,债券代表债权,属于基本理论常识,故D项正确。
3、申和股份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现该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律规定,准备向证监会与证券交易所报送公司年度报告。关于年度报告所应记载的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5年卷三33题)
A 、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
B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及其持股情况
C 、 已发行股票情况,含持有股份最多的前二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
D 、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信息公开制度。2020年3月1日起实施的新《证券法》中已删除原79条,所以本题无答案。按照过去相关法律和司法文件的规定解析如下:《证券法》第七十九条:“上市公司、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 司,应当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场所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定期报告,并按照以下规定报送和公告:(一)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公告年度报告,其中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符合本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二)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报送并公告中期报告。”A、B、D项与该条第2、3及5项相符,正确;C项与第4项不符,错误。本题为选非题,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4、为扩大生产规模,筹集公司发展所需资金,鄂神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总值为1亿元的股票。下列哪一说法符合《证券法》的规定?(2012年卷三34题)
A 、 根据需要可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
B 、 董事会决定后即可径自发行
C 、 可采取溢价发行方式
D 、 不必将股票发行情况上报证券监管机构备案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A项:2020年3月1日起实施的新《证券法》 第9条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注册。未经依法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证 券发行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 券;(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但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三)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公开发行可分为向不特定对象 公开发行和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按法条规定向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的构成公开发行,故A项错误。B项:公司发行股份需要董事会通过发行方案,还需要股东大会批准发行方案,还需要按照《证券法》及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条件程序严格进行。《公司法》第108条第4款规定:“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 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司法》第46条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可见,董事会通常只有制订公司发行股份的方案的权利。《公司法》第99条规定:“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公司法》 第37条第1款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发行新股属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自然需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而不是董事会作出决议。即便在股东大会作出发行新 股的决议后,公司也不能随意发行股份,无论是公开发行还是非公开发行股份,都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如公开发行股票,必须依照《公司法》第37条及第99条的规定,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批准。故B项错误。C项:《公司法》第127条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证券法》第34条规定:“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这些规定都确定了公司可以溢价发行股份,故C项正确。D项:2020年3月1日起实施的新《证券法》 第34条规定,公开发行股票,代销、包销期限届满,发行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股票发行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据此,如公开发行股票,必须将股票发行情况上报证券监管机构备案,故D项错误。
5、赢鑫投资公司业绩骄人。公司拟开展非公开募集基金业务,首期募集1000万元。李某等老客户知悉后纷纷表示支持,愿意将自己的资金继续交其运作。关于此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33题)
A 、 李某等合格投资者的人数可以超过200人
B 、 赢鑫公司可在全国性报纸上推介其业绩及拟募集的基金
C 、 赢鑫公司可用所募集的基金购买其他的基金份额
D 、 赢鑫公司就其非公开募集基金业务应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非公开募集基金。A项:《证券投资基金法》第87条第1款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因而,A选项错误。B项:《证券投资基金法》第91条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因而,B选项错误。C项:《证券投资基金法》第73条第1款规定:“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一)承销证券;(二)违反规定向他 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三)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四)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五)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六)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七)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因此,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情况 下,基金财产可以用于买卖其他基金份额,C选项正确。D项:《证券投资基金法》第94条第1款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募集完毕,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行业协会备案。对募集的资金总额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基金,基金行业协会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因而,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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