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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考客观题考试卷二真题及答案(5)

来源:233网校 2021-06-18 09:22:56

21、古道西风有限公司被裁定进入破产程序,根据《破产法解释(三)》,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超出债权人会议的职权范围,损害债权人利益,债权人有权申请撤销

B、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内容违法,损害债权人利益,债权人有权申请撤销

C、人民法院只能裁定撤销全部事项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D、债权人申请撤销债权人会议决议的,可以提出口头或者书面申请

参考答案:A,B
参考解析:根据《破产法解释(三)》第12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具有以下情形之一,损害债权人利益,债权人申请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债权人会议的召开违反法定程序;(2)债权人会议的表决违反法定程序;(3)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内容违法:(4)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超出债权人会议的职权范围。”因此A、B项正确。根据《破产法解释(三)》第1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撤销全部或者部分事项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因此C项错误。根据《破产法解释(三)》第12条第3款规定:“债权人申请撤销债权人会议决议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债权人会议采取通信、网络投票等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的,债权人申请撤销的期限自债权人收到通知之日起算。”因此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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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四)》(以下简称《保险法解释(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保险人已向投保人履行了保险法规定的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保险标的受让人以保险标的转让后保险人未向其提示或者明确说明为由,主张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不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B、保险人已向投保人履行了保险法规定的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保险标的受让人以保险标的转让后保险人未向其提示或者明确说明为由,主张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不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C、被保险人死亡,继承保险标的的当事人主张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D、被保险人死亡,继承保险标的的当事人主张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参考答案:A,C
参考解析:《保险法解释(四)》第2条规定:“保险人已向投保人履行了保险法规定的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保险标的受让人以保险标的转让后保险人未向其提示或者明确说明为由,主张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不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A项正确,B项错误。《保险法解释(四)》第3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继承保险标的的当事人主张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C项正确,D项错误

2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关于婚姻的消灭的有关说法正确的是?

A、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没有如实告知对方的,另一方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

B、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30日期间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D、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民法典》第1053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此A项正确。第1054条第2款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此B项正确。第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因此C项正确。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因此D项正确。

24、法院判决乙向甲还债钱,乙到期不还,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了乙的房屋,乙的父亲站出来说该房屋是他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的父亲可以直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B、乙的父亲可以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

C、法院作出判决支持乙的父亲的请求后,执行法院应解除对该房屋的查封

D、乙的父亲可以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

参考答案:B,C
参考解析:乙的父亲认为执行标的房子是他的,是对执行标的提出了异议,是和执行申请人甲争夺执行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属,不是针对执行法院的执行行为不满,故B项正确,D项错误。乙的父亲可以提出执行异议之诉,但不能直接提出,必须在提出对执行标的异议,法院作出裁定后,才能提出执行异议之诉,因此A项借误。法院判决支持乙的父亲的请求后,就是确认房产是乙父的,那么乙不能用该不属于自己财产的房屋來偿还甲的债务,执行法院应该解除对该房产的查封措施。因此C项正确。

25、南方有限公司有9个股东,2019年5月,公司经股东会决议,决定变更为南方股份公司。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该股东会决议应由6个以上股东同意

B、该股东会决议应由出席会议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C、南方股份公司董事长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D、南方股份公司副董事长由出席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参考答案:A,B,D
参考解析:根据《公司法》第43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因此A、B项错误。根据《公司法》第109条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因此C项正确,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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