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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法考客观题考试卷二真题及答案(7)

来源:233网校 2021-07-02 08:20:39

31、某文具公司在网络电商平台注册一店铺,公司设置专项资金派发给员工,要求员工用此专项资金在本公司店铺购买文具,公司的客服再根据下单的地址,给员工邮寄空的包裹,通过这种方式来提高公司在网络销售平台的排名。下列有关该文具公司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A、互联网不正当竞争

B、虚假宣传行为

C、商业贿赂行为

D、混淆行为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本题的关键点在于区分互联网不正当竞争及虚假宣传的差异。虚假宣传的核心点是经营者对自身的产品或服务的各种因素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核心点是经营者利用自己的技术干扰、控制,进而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本案中文具公司的行为属于“刷单、刷信用”的虚假宣传行为,并没有互联网的不正当竞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第12条:“经营者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法的各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下列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一)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二)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三)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四)其他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本案中文具公司通过自己员工下单、邮寄空包裹等行为实际构成了对销售状况的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属于虚假宣传行为。B项正确;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核心是经营者利用自有的技术手段,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服务的正常运行,本案中文具公司并不存在此行为,A项错误;商业贿赂强调经营者为了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相关单位或个人,本案中文具公司并未实施此类行为,C项错误;混淆行为强调经营者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名称、包装、装潢、名称、域名、网站、网址等,足以引人误以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本案中文具公司并未擅自使用他人的任何元素,没有混淆行为,D项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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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玩具协会举办玩具展销会,斗星公司借了护卫舰公司的营业执照,租赁云团公司的柜台,卖火牛公司生产的拼图玩具,大牛在该会展上购买了拼图玩具后,发现少了一片,在展销会结束之前大牛可以向哪些主体主张权利?

A、玩具协会

B、护卫舰公司

C、云团公司

D、火牛公司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1.展销会中上售出商品质量不合格,如果展销会举办期间,由销售者承担责任,如果展销会结束,由展销会的举办者承担责任;2.营业执照出租出借的,营业执照使用者及所有者均应承担经营者应该负担的责任。本案中拼图玩具少了一片的质量问题,应认定为产品瑕疵,瑕疵产品属于违约责任,消费者应向销售者主张责任,与生产者无直接法律关系,故应排除D项;消费者是在展销会上购买此瑕疵产品,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3条:“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展销会举办期间,经营者仍在展销会上开展经营活动,消费者容易向其主张责任,由经营者承担责任有利于消费者维权。展销会举办者负有基本的审查和注意义务确保其招募的经营者在展销会上销售的商品质量合格,并收集经营者的相关信息。如果,在展销会上售出的商品质量不合格,被发现时展销会已经结束,经营者不知所踪,消费者不容易向其主张责任。展销会的举办者也难逃失察之责,展销会结束后由展销会举办者承担“期后连带”的责任,承担责任后再向经营者追偿。本案中发生纠纷时,展销会尚未结束,应该排除展销会的举办者和柜台的出租者,消费者应向销售者斗星公司主张责任,所以排除A、C项;销售者斗星公司借营业执照实施销售活动,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2条:“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营业执照的持有人和借用人承担连带责任,故护卫舰公司作为营业执照的持有人应承担责任,B项当选。综上,本题答案为B。

33、甲公司从事食品生产业务,生产许可证到期后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续期成功。后甲公司在对所生产的饼干进行包装时未更换新的包装,旧包装上记载的生产许可证编号已经过期。李某在乙超市购买该饼干时通过查询得知该许可证编号已经过期的事实,依旧购买饼干若干,并向法院起诉主张饼干价款的10倍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超市有合法的购货来源且支付了合理的对价,所以不承担责任

B、甲公司如果能证明该饼干质量合格且不会使消费者构成误认,则不承担10倍价款的赔偿责任

C、李某应当先向乙超市主张赔偿,如果乙超市不赔,才可以向甲公司主张赔偿

D、因为李某知道此饼干的许可证过期,故不可主张赔偿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1.对于不合格食品的责任,生产者和经营者实行首负责任制,由消费者选择;2.销售者善意的,不受行政处罚,但不能免除民事责任;3.食品关乎消费者身体健康,经营者承担更严格的责任,即使消费者“知假买假”,经营者的责任也不可因此抗辩;4.食品质量不达标,生产经营者应承担10倍价款的罚则,但如果仅仅是食品包装有瑕疵且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不承担此罚则。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36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食品经营者对于食品的质量问题可证明“善意”的,只能免行政处罚,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不能免除,A项表达为“不承担责任”,错误;第148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食品质量不符合食安标准,消费者既可以向生产者索赔也可以向经营者索赔,生产者和经营者实行首负责任制,C项错误;如果仅仅是食品包装、说明书等有瑕疵,但不影响食品的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经营者不承担10倍价款的罚则,B项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食品、药品关乎消费者生命健康,即使消费者“知假买假”,生产经营者也应承担相应责任,不得以消费者明知为由进行抗辩,D项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B

34、甲公司拖欠乙银行贷款2000万,到期无力清偿,现乙银行欲通过资产管理公司实现债转股来清理不良贷款,根据《商业银行法》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银行应将其对甲公司的债权转移给资产管理公司,由资产管理公司对甲公司进行债转股

B、乙银行可直接对甲公司进行债转股

C、应由资产管理公司购买甲公司的股权,甲公司用所得的股款偿还乙银行的欠款

D、应由乙银行购买甲公司的股份,甲公司用所得的股款偿还乙银行的欠款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1.“债转股”本质为以债权换股权,即以债权出资;2.鉴于银行的资金运营限制,银行不可向非银行金融机构投资,所以银行的债转股不可直接进行,需要经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手,即银行将债权转移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再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将此债权出资至债务人的公司换回股权。根据《商业银行法》第43条:“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为了确保银行资金的安全,银行不得向非银行的金融机构或企业投资,本案中,乙银行不能直接向甲公司投资。而债转股本质上是以债权作为出资,所以乙银行不得直接对甲公司债转股,B项错误;乙银行也不能直接购买甲公司的股份,否则相当于乙银行直接对甲公司投资,D项错误;银行清理不良贷款的方式往往是设立资产管理公司,将银行的不良贷款转移给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再用此债权出资至债务人的公司中,转为股权,所以A项正确;债转股的过程并非通过资产管理公司购买债务人股权来实现。如果这样操作,首先,资产管理公司需要大笔资金,其次,如果该笔资金进入债务人账户被挪作他用而没有归还给银行,会有诸多不可控的后果,所以C项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A。

35、某商业银行董事长张某授意该银行隐瞒亏损并提供虚假财务报告,该商业银行被吊销经营许可证后被撤销清算。在此之前,该商业银行曾因未遵守关于资产负债的比例违规发放贷款被国务院银保监会处以罚款,该罚款尚未缴纳。该商业银行被撤销清算期间,发现未缴上一年度税款,还有一笔税款因商业银行计算错误而未缴。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A、在清算时,清算组应优先清偿包含企业所得税在内的欠缴税款

B、在该商业银行被清算期间,经国务院银保监会负责人批准,可申请司法机关禁止张某买卖商品房

C、因计算错误未缴的税款,税务机关可要求该商业银行补缴但不能收取滞纳金

D、在清算期间,该银行应先向国务院银保监会缴纳罚款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了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撤销清算的相关内容。1.银行清算时,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另外,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税款并不是被优先清偿的内容;2.纳税人因自身原因少交税款的,税务机关三年内有权要求补缴税款并收取滞纳金;3.银行在清算期间,负责人的出境或资产处分受到限制;4.清算期间,罚款不属于平等主体之间形成的债权,银行资产无力清偿全部债权时,不能承担罚款的缴纳义务。根据《商业银行法》第71条:“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商业银行被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组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破产法》第113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商业银行破产清算中,清偿顺序应该是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债权→个人储蓄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其他社保和税款→普通债权。所以税款并不能被优先清偿,A项错误;且企业破产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权,而罚款并不属于债权,不能进行债权申报,所以在破产清算中,罚款无法得到清偿,D项错误;《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40条:“在接管、机构重组或者撤销清算期间,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出境将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依法阻止其出境;(二)申请司法机关禁止其转移、转让财产或者对其财产设定其他权利。”商业银行在撤销清算期间,其董事长可被限制资产处分,但此措施需要申请司法机关采取,B项正确;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2条第2款:“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因为纳税人、银行自身的计算错误未缴税款,一般情况税务机关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并加收滞纳金,C项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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