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法考试卷二历年真题刷题练习(三)
法考改革后不再公布法考真题和答案,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考生备考的难度和考试的难度。司法部官方回应:为适应法考计算机化考试的需要,提高法考题库数量,司法部将不再公布法考真题及参考答案,考试真题或将在一定的考试年度内循环使用。所以真题是非常有价值的备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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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故意伤害一案,甲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甲胜诉乙支付甲费用。乙不服上诉,二审期间,甲乙达成和解协议向二审法院申请撤回起诉,二审法院经审查发现和解协议内容与原判决认定的事实不一致,请问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准许撤回起诉,一审判决生效
B、不准许撤回起诉,二审法院根据审理结果作出判决
C、不准许撤回起诉,二审法院应当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D、准予撤回起诉,并且一并裁定撤销原判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民诉解释》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原审原告在第二审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本题中,甲因和乙在二审中达成和解协议而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且题干给的条件并未说明当事人之间的协议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所以法院可以准许撤诉,准许的同时应当裁定撤销一审裁判。A、B、C三项错误,不当选。D项正确,当选。故本题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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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起诉乙公司要求支付货款50万并支付违约金10万元,某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甲公司全部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甲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判决,乙公司向该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中院认为理由成立,裁定本案再审。在再审审理过程中,甲、乙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乙公司在一个月内向甲公司支付货款50万,甲公司放弃违约金的请求。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的调解协议制作了调解书。后乙公司拒不履行该调解书,甲公司应当通过何种途径救济权利?
A、申请恢复对原判决书的执行
B、申请执行调解书
C、法院裁定对原判决书的执行
D、就调解协议起诉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再审中的调解。再审中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调解(一审、二审、再审均属于诉讼程序,法院可以组织调解),在再审中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原判决、裁定视为撤销,此时生效法律文书为再审法院制作的调解书。故乙公司拒不履行调解书,当事人应当申请执行该调解书,本题选择B。A和C选项错误,依据在于“再审调解书送达后原判决、裁定视为撤销”,故此时原生效判决书已经不存在,不存在恢复对其执行的问题。D选项也是错误的,既然就此案法院已经制作了调解书,本案已经存在生效的调解书实体解决了纠纷,自然不存在就本案另行起诉或者就调解协议另行起诉的问题。
张某诉李某,要求李某返还借款。一审法院判决李某败诉,当事人均未上诉。判决生效后李某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决定再审,在再审过程中,发现张某和李某已经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且已经支付完毕。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继续再审
B、驳回再审请求
C、判决执行一审判决
D、裁定终结再审程序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根据《民诉解释》402条规定法院在审查再审申请期间,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的,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审查,但当事人在和解协议中声明不放弃申请再审权利的除外。同时该司法解释406条规定在再审审理期间发现上述情形的,可以裁定终结再审程序。因为在判决生效后的执行程序、再审审查程序、再审审理程序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意味着当事人通过协议的方式处分了自己的权利,并通过实际履行的方式解决了原有的纠纷,此时法院没有必须对原生效判决进行再审审查,也没有必要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再审程序也是诉讼程序,其目的也在于解决纠纷),故应当裁定终结对再审申请的审查或者裁定终结再审程序。故本题答案为D。
林某与刘某因为交通损害赔偿纠纷,经某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后,申请法院确认调解协议效力,某区法院审查认为符合规定,裁定确认调解协议效力,林某与刘某当即履行完毕。后林某认为该调解协议中约定的残疾赔偿金数额远远小于自己遭受的损失,刘某可以何种方式救济?
A、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B、向该区法院或者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C、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D、向该区法院提出异议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对特别程序所作判决、裁定的异议。首先,确认调解协议效力为特别程序,特别程序一审终审,对其判决、裁定不能上诉,也不能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其次,特别程序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应当适用特别程序作出新的判决、裁定,即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特别程序的判决、裁定有错误的,可以向作出该判决、裁定的法院提出异议,法院审查,异议成立的,(适用特别程序)作出新的判决、裁定撤销或者改变原判决、裁定;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故本题当事人对法院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裁定有异议可以向作出该裁定的某区法院提出异议,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查作出新的判决、裁定,不能上诉、不能申请再审,也不存在复议的问题,故本题答案应当为D。
顾某被法院判决偿还曹某借款320万元,曹某发现顾某有一处房产,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法院的执行过程中顾某之父提出执行异议,主张房屋归自己所有。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法院应该继续执行
B、法院应该裁定中止执行
C、曹某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
D、顾某的父亲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异议之诉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在执行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可以提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中止执行,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应当裁定驳回。对裁定不服的,认为原生效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认为与原生效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显然,本案顾某的父亲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提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中止执行,故本案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同时本案生效判决判顾某偿还借款320万,法院执行的是顾某的房屋,故法院生效判决并未涉及作为执行标的的房屋的归属,属于与原生效裁判无关的情形,故法院作出中止裁定后不能申请再审,应当通过执行异议之诉的方式解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争议。故C选项错误。关于执行异议之诉,如果法院认为异议成立,裁定中止执行,应当由申请人作为原告起诉案外人,被执行人作为共同被告或者无独三(视其态度而定),其诉讼的目的是希望法院继续执行,故俗称为“许可执行之诉”;如果法院认为异议不成立,裁定驳回的,应当是案外人作为原告起诉申请人,被执行人作为共同被告或者无独三(视其态度而定),其诉讼的目的是希望阻止对该标的的执行,故俗称为“案外人异议之诉”。关于本题D选项,值得注意的是法院认为异议成立,裁定中止执行之后,应当是申请人曹某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许可执行之诉),案外人顾某的父亲不能直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所以D选项顾某的父亲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表述错误。当然,既然尚无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对该房屋所有权归属进行确定,故顾某的父亲可以另行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房屋所有权纠纷,但该诉讼并不属于执行异议之诉,故D选项顾某的父亲可以直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表述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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