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法考客观题真题刷题练习(十)
法考改革后不再公布法考真题和答案,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考生备考的难度和考试的难度。司法部官方回应:为适应法考计算机化考试的需要,提高法考题库数量,司法部将不再公布法考真题及参考答案,考试真题或将在一定的考试年度内循环使用。所以法考真题是非常有价值的备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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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某退伍前因一次救灾活动导致8级伤残,退伍后到中天公司工作,担任司机。某日,按照公司要求到机场接机。途中遭遇车祸造成5级伤残,并且导致在部队的旧伤复发。中天公司没有给孙某缴纳工伤保险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孙某可以同时申领工伤保险和军人伤亡保险金
B、孙某可以每月向公司申领伤残津贴
C、孙某可以申请退役费的补偿
D、应当从军人保险基金中拨付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给孙某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1.本题中军人的旧伤复发是陷阱,孙某在工作期间发生伤残,无论用人单位是否缴纳过工伤保险费,孙某均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2.孙某的身份已经不再是军人,不能再享受军人保险待遇;3.军人的退役费是根据退役当时的军人的基本情况和当时的退役费支付标准来完成支付,不会因为旧伤复发而额外给予补偿。《社会保险法》第39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孙某因工伤被认定为5级伤残,由用人单位支付按月的伤残津贴,B项正确;《军人保险法》第11条:“已经评定残疾等级的因战、因公致残的军人退出现役参加工作后旧伤复发的,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孙某现在已经不是现役军人,无法享受军人伤亡保险待遇。即使因战、因公致残退出现役参加工作有旧伤复发,也是视同工伤,享受社会保险中的工伤保险待遇,所以A、D项错误;军人的退役费是根据退役当时的军人的基本情况和当时的退役费支付标准来完成支付,不会因为旧伤复发而额外给予补偿。C项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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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的一名金牌销售人员出国培训造成人手短缺,销售压力巨大。甲公司决定请求乙公司派遣一名员工协助分担销售工作。乙公司派遣小李到甲公司工作,但乙公司没有为小李缴纳工伤保险费,小李在一次接客户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下列有关说法正确的是?
A、小李可以就任甲公司销售经理
B、小李在甲公司的业绩很差,经过甲公司就业培训后仍然不见起色,但甲公司无权将小李退回
C、因为乙公司没有为小李缴纳工伤保险费,小李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D、小李在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后不可向肇事司机索赔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1.劳务派遣岗位只能是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岗位,但这三方面不要求同时具备,满足其中一个方面即可;2.派遣劳动者有过错或不适岗时,用工单位有权将其退回;3.派遣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应当为派遣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未缴纳的,劳动者的工伤保险待遇由派遣公司承担;4.工伤保险和侵权赔偿责任并行,但是医疗费只能择一,应当由侵权人承担医疗费用,侵权人无力承担的,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劳务派遣是劳动合同制的补充,派遣员工只能从事临时、辅助、替代性的岗位,但这三个条件不需要同时满足,A项正确;《劳动合同法》第65条第2款:“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过错)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不适岗)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形成了类似劳务买卖的合同关系,派遣员工因严重过错或不能胜任等问题无法满足用工单位的需求,相当于派遣单位提供的劳务不合格,用工单位有权退工,所以B项错误;《社会保险法》第41条第1款:“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与工伤事故相伴而生,无论用人单位是否缴纳工伤保险费,受到工伤的职工均能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只不过承担此待遇的主体不同而已,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时,所有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所以C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工伤保险与侵权责任并没有排斥的关系,二者可同时追究,但医疗费只能主张一次,应当由侵权人承担医疗费用,侵权人无力承担的,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D项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A。
某单位准备建设一公共的垃圾填埋厂项目,欲申请划拨土地进行建设。下述步骤应以什么顺序推进?①报有关部门审核建设项目;②向规划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③规划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④规划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⑤自然资源部门划拨土地。
A、①③②④⑤
B、②④⑤①③
C、③①②④⑤
D、②④⑤③①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本题针对划拨用地规划许可进行考查,非常细致,增加了题目的难度。建设项目能否顺利进行,首先应该是判断是否符合规划,由规划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之后再报经项目的审批机关进行项目审批,且这应该是流程的最开端。所以①和③的顺序应该是③→①,且位于流程的前端。根据《城乡规划法》第36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应该先由规划部门确定选址,再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先③后①;A、B项错误;第37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所以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发建设的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步骤为:(1)申请规划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2)有关部门批准、备案、核准建设项目→(3)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4)规划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用地→(6)县级以上政府审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划拨土地。C项正确,D项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C。
清末和民国时期的旧中国曾经进行频繁的立宪活动,下列关于该时期宪法文件,说法错误的是?
A、《钦定宪法大纲》为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宪法性文件,是由宪政编查馆编订,于1908年公布的
B、1912年《临时约法》是由孙中ft主导创制的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文件
C、北洋政府时期的第一部宪法草案为“天坛宪草”,采用资产阶级三权分立的宪法原则,确认民主共和制度
D、《中华民国宪法》(1947年)是中国近代史上首部正式颁行的宪法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中国近代史上首部正式颁行的宪法是1923年的《贿选宪法》。据此D选项入选。ABC选项均属史实,为正确选项。本题答案为D。
《大清民律草案》是晚清立法修律的重要成果之一,关于该法,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清末民律的修订由沈家本、伍廷芳、俞廉三等人主持,同时还聘请了外国法律专家参与
B、在民律草案修订过程中,立法机关曾派员赴全国各省进行民事习惯的调查
C、《大清民律草案》共分总则、债权、物权、亲属、继承五编
D、《大清民律草案》最后两编吸收了大量的西方资产阶级民法的理论、制度和原则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清末民商法修订由沈家本、伍廷芳、俞廉三等人主持。在编纂过程中,一方面聘请日本法学家松冈正义等外国法律专家参与起草工作,另一方面则派员赴全国各省进行民事习惯的调查。故AB正确。《大清民律草案》共分总则、债权、物权、亲属、继承五编。其中,总则、债权、物权三编由松冈正义等人仿照德、日民法典的体例和内容草拟而成,吸收了大量的西方资产阶级民法的理论、制度和原则。而亲属、继承两编则由修订法律馆会同保守的礼学馆起草,其制度、风格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保留了许多封建法律的精神。故C正确,D错误。本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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