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法考客观题考试真题及答案(回忆版)
法考改革后不再公布法考真题和答案,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考生备考的难度和考试的难度。司法部官方回应:为适应法考计算机化考试的需要,提高法考题库数量,司法部将不再公布法考真题及参考答案,考试真题或将在一定的考试年度内循环使用。所以法考真题是非常有价值的备考资料。
233网校汇总2021年法考真题及答案(回忆版),供考生备考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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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甲在乡下的老房子年久失修,邻居乙曾多次催促其加固,但甲一直未采取措施。某日因暴雨甲家一面院墙倒塌了一半,砸到了乙家的摩托车,因甲在外地,乙顾人清理了院子里残砖废料,并修理了摩托车,另外半截墙也快要倒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乙可以请求甲支付摩托车修理费
B、乙可以要求加固另外一半未坍塌的墙
C、乙可以要求甲支付清理残砖废料的费用D、甲可以要求乙返还赔偿清理出来的残砖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民法典》第979条第1款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该条规定了无因管理情形下管理人所享有的债权。本题中,甲的院墙塌了以后砸进了乙家,倒塌的残砖对乙的房屋所有权以及土地使用权构成了妨害,乙有权请求甲排除妨害。同时,房子墙塌砸坏了乙的车,造成该车的损害,构成侵权,乙曾多次催促甲加固,但甲一直未采取措施,存在过错,甲须对乙的车损承担侵权责任。现乙在没有约定或者法定义务的情形下,替甲承担了前述责任,构成无因管理,乙有权请求甲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即其支出的清理残砖废料的费用以及修车的费用。选项A、C正确。甲尚未倒塌的另一半墙岌岌可危,仍有侵害乙房屋所有权的危险,乙有权依据消除危险请求权请求甲加固还没倒塌的墙。选项B正确。甲家的院墙塌了以后砸进了乙家,倒塌的残砖从甲的房子中分离,成为动产,甲仍为其所有权人,乙对废料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甲有权依据返还原物请求权请求乙返还清理出来的残砖废料。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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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黄某育有一子一女,黄伟和黄美,黄美和前夫赵某育有一女赵小乐和其一起生活,现在黄美和卢某再婚,卢某和前期育有一子卢小乐,跟其生活,2020年1月,黄美死亡,同年黄某去世,留3套房产,问谁有资格继承?
A、黄伟
B、赵小乐
C、卢某
D、卢小乐
参考答案:A,B
参考解析:根据《民法典》第1128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享有代位继承权的主体为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而继子女属于由姻亲关系而来的法律拟制血亲关系,并不属于直系血亲。除此之外,《民法典继承编解释》第15条: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对享有代位继承权的主体所作的规定,也并未包含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继子女的情况。故AB项正确,CD项错误。
58、岳某是A公司法定代表人,未经授权,以公司名义为大地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并与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后银行与A公司就担保合同效力产生争议。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因岳某行为属越权行为,故担保无效,A公司无需承担保证责任
B、若大地公司系A公司股东,银行提交了A公司同意担保的董事会决议,则应当认定担保有效
C、若大地公司系A公司股东,银行提交了A公司同意担保的股东会决议,且由全体股东签字同意担保事项,则应当认定担保有效
D、银行向法院提交了A公司同意担保的股东会决议,但A公司称该决议上所有股东签字均为岳某伪造,则应当认定银行并非善意相对人,担保无效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是否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并不影响其对外签订的合同效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即使超越权限、违反公司章程规定对外提供担保,公司仍应向善意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公司以机关决议系法定代表人伪造或变造、决议程序违法、签章不实、担保金额超过法定限额等是由抗辩债权人非善意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故ABCD均错误。
59、朝晖公司在甲省注册成立从事无人机生产经营业务,符合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产业名录。2018年2月至10月,朝晖公司临时将营业设备和人员派往乙省,配合乙省推广新型水稻种植技术。同年12月,朝晖公司筹划业务转型,申请歇业。关于朝辉公司2018年企业所得税的缴纳,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A、朝辉公司应按照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B、朝辉公司在办理歇业时应持税务登记证
C、朝晖公司是非居民纳税人
D、朝晖公司应在乙省办理税务登记
参考答案:B,D
参考解析:A项错误,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25%,但是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B项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8条: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六)办理停业、歇业;...C项错误,朝晖公司是居民企业纳税人,即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D项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21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60、胡铭和其他数人发起设立贝达有限公司,胡铭认缴出资100万元,约定于公司成立后两个月内缴纳完毕。在设立中,胡铭利用自己捡到的姚舜的身份证,冒用姚舜的名义,将自己的出资登记在姚舜名下。2020年10月,贝达有限公司设立。到2021年2月,姚舜名下的股权仍有70万元出资未缴纳。2021年8月,贝达有限公司拖欠金茂大厦租金30万元,但公司已经无力清偿。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金茂大厦有权请求姚舜清偿诚信公司拖欠的租金30万元
B、金茂大厦有权请求胡铭清偿诚信公司拖欠的租金30万元
C、姚舜知情后有权对外转让股权
D、姚舜有权请求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其股东资格的登记
参考答案:B,D
参考解析:《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28条规定,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于此可知,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主体并非公司股东,其无需承担股东的瑕疵出资的责任,这一责任应当由冒名登记行为人承担,因此A项错误,B项正确。同时,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主体既非公司股东,也自然无权行使股东权,所以C选项错误。最后,既然被冒名登记的主体并非公司股东,将其登记为股东属于公司登记错误,自然有权请求公司登记机关撤销登记,因此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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