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计算机化考试的需要,提高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题库数量,司法部将不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考试试题或将在一定的考试年度内循环使用。所以法考回忆版真题是非常具有参考价值的备考资料,一起来完成今日的法考回忆版真题答案刷题吧!
81、柴某是某大学艺术系学生,平时喜欢金丝猴。恰逢猴年便耗时一月创作金丝猴图案。欢乐公司是一家灯笼厂公司,为提升灯笼销量,在灯笼上使用高度相似的金丝猴立体造型但未经柴某许可,后欢乐公司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于是制造、销售该款灯笼。大海幼儿园买入该款灯笼供学生玩耍,但并不知道该款灯笼造型与柴某的绘画近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欢乐公司制造、销售行为侵犯了柴某的著作权,应当予以赔偿并停止侵权
B、大海幼儿园侵犯了柴某的著作权,但无须停止侵权和赔偿
C、柴某可请求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因为欢乐公司的外观设计侵犯其在先权利
D、大海幼儿园的行为侵犯了欢乐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其无须赔偿,但需停止侵权
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因此A、C项正确。
82、甲的小说《爱在深秋》于1965年1月1日完成。1965年3月1日甲去世。2015年12月31日乙网站上传小说《爱在深秋》供网友阅读,署名丁。2016年1月1日丙网站上传小说《爱在深秋》供网友阅读,未署名。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网站侵犯甲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B、丙网站侵犯甲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C、乙网站侵犯甲署名权
D、丙网站侵犯甲署名权
《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甲对小说《爱在深秋》享有的署名权保护期限不受限制,故C、D项正确。
83、下列关于《商标法》的有关规定,说法正确的是?
A、声音也可被注册为商标
B、商标注册申请人通过一份申请只能就一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C、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相同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D、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的广告宣传当中
根据《商标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可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故B项错误。
根据《商标法》第10条第1项规定可知,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故C项正确。
根据《商标法》第14条第5款规定可知,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故D项正确。
84、甲国和乙国都是《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的缔约国。乙国A公司到甲国进行投资时因为甲国政府的承诺没有兑现而和甲国政府发生了争端。乙国A公司准备向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A公司无权提起仲裁申请,只有国家才能提起仲裁申请
B、只有甲国和乙国A公司都书面同意,该中心才具有管辖权
C、甲国和乙国A公司都不得单方撤销对提交中心仲裁的同意
D、对中心作出的裁决不服,只能向中心秘书长提出撤销请求
根据《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的规定,中心管辖权的确定必须以双方的书面同意为前提。这里还有两个小知识要注意,一是加入公约本身并不代表着书面同意,书面同意需要另行作出;二是东道国可以要求外国投资者用尽当地救济。B项正确。
根据《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的规定,任何一方都不得单方撤回对提交中心仲裁的同意。C项正确。
根据《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的规定,对中心作出的裁决不服只有向中心秘书长请求撤销。D项正确。
85、甲在妻子乙病故后性情日益暴躁,时常对独生儿子丙(8岁)虐待、体罚。因丙期末考试成绩不理想,甲酒后暴打丙致丙轻伤,甲因此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3年。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丙的祖父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甲的监护资格
B、若甲的监护资格被撤销,丙仍有权请求甲支付抚养费
C、若甲的监护资格被撤销后,丙的监护人确定前,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丙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担任丙的临时监护人
D、若甲的监护资格被撤销后,确有悔改表现,经甲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在尊重丙真实意愿的前提下,恢复甲的监护人资格
《民法典》第37条规定:“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甲的监护资格被撤销后,丙仍有权请求甲支付抚养费,故B项正确。
《民法典》第31条第3款规定:“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在甲的监护资格被撤销后,指定监护之前,人民法院应当“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丙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成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故C项正确。
《民法典》第38条规定:“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除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的外,确有悔改表现的,经其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视情况恢复其监护人资格,人民法院指定的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同时终止。”甲因对内“实施故意犯罪”被撤销监护资格,即使确有悔改表现,亦不得申请恢复被撤销的监护资格,故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