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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授课讲义(前言)

作者:【淳于闻(高国栋)】 2008年9月23日
  (一)“凡是处过朋友(对象)或者见过别人处朋友(对象)的人(结过婚的就更不用说了)就一定能够学好法理学!” 
  (二)因为司法考试所涉及的法理学内容, 归根结底就是认识一个名字叫做“法律”的人——“法律”是谁?“法律”是什么? 
  (三)体现在我们的考试大纲(以及司法部辅导用书)中,就是四章二十四节、五大学派、五个视角对于一个问题“法律是什么”的解答之综合; 
  (四)可以近似地认为就是江湖五大门派争夺屠龙宝刀,争霸武林的较量; 
  (五)具体的认知路径则与给人介绍朋友(对象)的过程相同。
  ◎五大门派(1)分析法学派着重于法的自然面貌(包括外在形象及躯体结构);
  (2)自然法学派着重于法的内在精神(心灵);  考试大(www.Examda。com).com
  (3)现实主义法学派着重于法的日常(现实)活动;
  (4)历史法学派着重于法的历史表现;
  (5)社会法学派着重于法的社会关系。
  ◎屠龙刀法律是什么?
  ◎倚天剑法律的正当性基础(目前司法考试中暂未涉及)
  ◎一阳指分清是公权力范围,还是私权利范围
  ◎六脉神剑(1)权利义务的分析
  (2)普遍性优先于特殊性
  (3)程序问题优先于实体问题
  (4)理由优先于结论
  (5)形式正义优先于实质正义
  (6)合法性优先于客观性

  (注意:只是可以近似的认为,因为司考大纲与教材中所及内容与这五大法学派的学术观点只能说是近似,也就是说这种类比只是为了大家记忆上的方便,同时对于法律的认识与对于一个人的了解也还是有着相当大的差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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