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北京法考报名时间
原定于2020年9月5日、6日举行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时间延迟至10月31日、11月1日,原定于10月17日举行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延迟为11月28日。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11条的规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和相关安排在举行考试三个月前向社会公布。”
2020年北京法考报名时间为7月28日0时至8月12日24时
二、2020年北京法考报名条件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九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三)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四)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五)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六)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2020年法考报名条件总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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