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芜湖考区温馨提示
1. 考生应提前14天(10月17日)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徽健康码(以下简称“安康码”)。考生应持续关注“安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红码”、“黄码”考生应咨询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按要求通过每日健康打卡、持码人申诉、隔离观察无异常、核酸检测等方式,在考试前转为“绿码”。“安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2. 考生应下载打印《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承诺书见芜湖市司法局官方网站http://link.233.com/16000/通知公告栏,以下简称《承诺书》)。需提供一份,填写完整并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安检时主动交给安检人员。
3. 考生应从考试日前14天(10月17日)开始,启动体温监测,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要及时将异常情况报告单位或社区防疫部门,同时向考区司法行政部门报告,并进行核酸检测。
4. 考试日前14天内,考生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5. 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6. 考试期间,考生应自备口罩,并按照考点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在考点入场及考后离场等人群聚集环节,建议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
7. 入场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
8.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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