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北京考区应试人员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保障广大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北京市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安全进行,请所有应试人员知悉、配合、遵守北京考区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
1.司法部在报名系统中增设“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功能,应试人员应于考前14日起(客观题考试自10月17日起,主观题考试自11月14日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登录司法部网站完成信息填报。应试人员在自我健康监测过程中有发热、干咳和腹泻等症状的,应及时就医并报告北京市司法局。
2.应试人员须在司法部报名系统签订《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3.考试当日,应试人员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北京健康宝扫码显示“未见异常”,且体温<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4.考前7日内(客观题考试自10月25日起,主观题考试自11月22日起),应试人员按照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检测机构进行免费核酸检测,经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可以参加考试;未在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核酸检测的,北京考区将不再提供免费检测服务,应试人员应当在考前7日内到具有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或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未进行核酸检测或检测结果为阳性的,不得参加考试。有关核酸检测的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5.应试人员考前被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者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者已治愈未超过14日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的,不得参加考试。
6.考试前,市司法局会同市卫健委、市经信局等相关单位对所有应试人员的健康状态进行筛查,无异常的应试人员可正常参加考试。
7.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其他境外来京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规定。
8.应试人员除核验身份时临时摘下口罩外,自进入考点考场直至考试结束离开考场考点,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应试人员每场考试至少准备2个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禁止佩戴呼吸阀口罩)和手套、消毒湿巾、纸巾、手消毒剂等物品。
9.考试当日,为防止人员聚集,各考点将于开考前60分钟开启北京健康宝查验、体温检测、人脸识别等工作,请应试人员预留充足时间,配合做好检测查验工作。应试人员进出考点考场时须有序排队,保持1米以上的间距。进入考点后,应当按照指定路线到达考场,非必要不得超出指定区域活动。
10.应试人员隐瞒或谎报本人健康状况,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拒不配合执行有关疫情防控措施或扰乱考点考场秩序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应试人员应随时关注北京市司法局网站、京司观澜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北京市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和北京考区有关规定,同时保持手机电话等通讯畅通。
咨询联系电话:4008188800
北京市司法局
2020年10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26928/sfj/sfdt/tzgg75/10875818/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