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江苏省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就江苏省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每日健康打卡
严格做好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司法部在报名系统中增设“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功能,即应试人员应自考前14天(10月17日)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完成信息填报。同时,在准考证打印页面增设《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应试人员签订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应试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共同居住家族成员中有以上情况的。
应试人员如为尚未治愈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疑似病例、正在隔离的密切接触者,应进行集中隔离或救治,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二、申领“苏康码”
应试人员进入考点时,须出示身份证、准考证、“苏康码”(外省人员申领“苏康码”暂不能确定到达江苏详细地址的,可暂填考点学校地址,待详细地址确定后,自行更正),接受体温测量,并同时接受入场考务安全检查。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C) 且无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苏康码”显示为绿码的应试人员,方可进入考点。
三、自备口罩
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须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应试人员在进行人脸识别时须摘下口罩。低风险地区的应试人员在进入考场前和离开考场时须佩戴口罩,在考场就座考试时,应试人员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非低风险地区、隔离考场的应试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应试人员入场和离场时须按考务人员的指令有序进入和离开,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1米以上。
编辑推荐:
《江苏省司法厅关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事项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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