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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20年法考客观题成绩公布和主观题考试、防疫要求

来源:北京市司法局 2020-11-17 10:0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8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和北京考区主观题考试报名、交费、防疫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查询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于11月10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11月10日0时起,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link.233.com/12086,下同)、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网、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二、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合格分数线为180分。放宽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40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涉藏州县,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和甘肃临夏州等“三区三州”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50分;其他放宽地方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60分。

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三、主观题考试相关事宜

(一)报名与交费

主观题考试的报名和交费时间为11月10日0时至11月14日24时。通过2020年客观题考试的应试人员和通过2019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应试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报名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逾期不予补报。

北京考区主观题考试费实行网上交纳。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收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的复函》(京财综﹝2018﹞1179号)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京发改﹝2020﹞1029号)文件规定,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北京考区主观题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70元。

主观题考试费收据领取事宜,将在北京市司法局官网(http://link.233.com/26928,下同)和北京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平台(http://link.233.com/14934,下同)另行通知。

(二)选择考区

2020年在北京考区报名参加考试的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在北京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2019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确认报名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的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区因新冠肺炎疫情形势,2020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延期举行。已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生活的2019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区延期举行的主观题考试。

(三)主观题考点选择

选择计算机答题的应试人员请于2020年11月14日登录(http://link.233.com/14934)查看主观题选择考点组的通知,并按照要求选择考点组。

选择纸笔答题的应试人员不用选择考点组,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打印准考证

确认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1月23日至11月27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时间与方式 

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1月28日9:00-13:00,考试时间240分钟。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

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应选择其一作答。

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提供电子法律法规,应试人员在计算机上查阅。

四、防疫要求

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应当遵守北京考区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应试人员应于11月14日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登录司法部网站进入“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模块,完成信息填报。应试人员在自我健康监测过程中有发热、干咳和腹泻等症状的,应及时就医并报告北京市司法局。

(二)考试当日,应试人员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采样日不早于2020年11月22日,下同),北京健康宝扫码显示“未见异常”, 通信大数据行程码为“绿码”,且体温<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自11月22日起,应试人员按照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报名凭证或准考证,到指定检测机构进行免费核酸检测;未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的,北京考区将不再提供免费检测服务;应试人员可以自11月22日起到具有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或检测机构自费进行核酸检测;未进行核酸检测或检测结果为阳性的,不得参加考试。有关核酸检测的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四)应试人员考前被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者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者已治愈未超过14日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的,不得参加考试。

(五)考试前,北京市司法局会同相关单位对所有应试人员的健康状态进行比对筛查,无异常的应试人员可正常参加考试。

(六)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其他境外来京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规定。

(七)应试人员除核验身份时临时摘下口罩外,自进入考点考场直至考试结束离开考场考点,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应试人员至少准备2个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禁止佩戴呼吸阀口罩)和手套、消毒湿巾、纸巾、手消毒剂等物品。

(八)考试当日,为防止人员聚集,各考点将于开考前60分钟开启北京健康宝、通信大数据行程码查验,体温检测,人脸识别等工作,请应试人员预留充足时间,配合做好检测查验工作。应试人员进出考点考场时须有序排队,保持1米以上的间距。进入考点后,应当按照指定路线到达考场,非必要不得超出指定区域活动。

(九)应试人员隐瞒或谎报本人健康状况,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拒不配合执行有关疫情防控措施或扰乱考点考场秩序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宜

(一)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或自行打印准考证或交费的,可在下列时间到北京市司法局(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西门)办理。

报名交费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电子照片、可供网上支付的支付宝账号、微信账号或银联卡。打印准考证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主观题报名交费:11月13日至11月14日,主观题打印准考证:11月25日(9:00-11:30 13:30-17:00)

(二)应试人员(包括香港、澳门居民和台湾居民)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5号)执行。

(三)北京市司法局将根据本市疫情防控形势和司法部有关工作要求,对主观题考试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并发布通知。应试人员应当关注北京市司法局官网、北京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平台或“京司观澜”微信公众号,保持手机电话等通讯畅通,及时了解北京考区的最新信息。

北京考区咨询电话:400 818 8800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10-88177421 010-88177422

(网上报名期间每天8:00—20:00)

支付宝 客服电话:95188

微 信 客服电话:95017

银 联 客服电话:95516

北京市司法局

2020年11月9日

原文标题:关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和北京考区主观题考试事宜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26928/sfj/sfdt/tzgg75/10885405/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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