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为确保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连云港考区主观题考试工作安全平稳实施,根据省司法厅《江苏省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和连云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现将连云港考区疫情防控要求公告如下,请广大考生自觉遵照执行。
一、考前进行核酸检测
凡是在连云港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的考生均应提供考前48小时内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请考生严格按照时间要求(11月19日9:00后采样),合理安排采样检测,为获取核酸检测报告预留时间。无法出示符合条件的核酸检测纸质报告的,不得参加考试。
二、做好自我健康状况监测
考生应当于考前14天(自11月7日)起,每天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登录司法部官网或微信公众号“每日健康打卡”页面完成信息填报。若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要及时向市司法局报告,并及时就诊,排除新冠肺炎(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至少间隔24小时)和其他传染病后方可参考。
三、签订健康承诺书
考生应当于11月16日至11月20日登陆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打印准考证,打印前须签订《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否则无法打印。
四、做好疾病预防
考前避免到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低风险地区、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以免健康数据异常,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异地考生请注意选择安全卫生的环境就餐、住宿。
五、做好个人防护
考生须提前准备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手消毒剂等个人防疫物品。从抵达考点入口起至考试结束(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下口罩外),全程佩戴口罩。建议考试期间使用一次性防护手套。
六、遵守防疫要求
考生提前60分钟以上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须接受体温测量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健康码、行程卡、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的核验。提交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行程卡和健康码无异常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考生到达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正常的(≥37.3℃),安排至留观室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体温,对考前两次测量仍不正常的,由考点作出专业研判和评估后,认定可以参加考试的,安排至隔离考场考试,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开展核酸检测等处置。
考生如考前14天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低风险地区(行程卡带星号)需提供考前72小时内两次(间隔时间大于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
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由考点作出专业研判和评估后,认定可以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至隔离考场考试,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开展核酸检测等处置。
七、不得参加考试的具体情形
(一)苏康码非绿码;
(二)行程卡非绿码;
(三)考前(28天)有出境史或考前21天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活动轨迹、人员接触史隔离期未满的;
(四)已治愈出院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
(五)不能提交符合条件的核酸检测纸质报告的。
八、严惩瞒报行为
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故意压制症状、提供虚假证明、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其他
根据疫情形势发展,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连云港市司法局官网(网址:http://link.233.com/20417)和微信公众号(连云港司法行政在线)发布的最新疫情防控规定要求,保持手机电话等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0518-85318033、85318106。
连云港市司法局
2021年11月8日
原文链接:https://link.233.com/28252/s/q6XkX3jzynNBDHRP9jzl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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