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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六安关于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及疫情防控等事项告知书

来源:六安市司法局 2022-09-02 09:30:42

各位考生:

根据司法部通知和六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要求,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我市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及我市考试疫情防控等事项公告如下,请各位考生知悉。 

一、考试时间及考试模拟答题系统开放时间

(一)客观题考试

2022年9月17日、18日分两个批次举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应试人员参加其中一个批次考试。客观题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9月7日至9月16日。

2022年9月24日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2021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2022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2022年主观题考试。应试人员应当在9月24日至9月28日登录司法部官网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

为便于考生熟悉答题系统,司法部将于8月31日在网站上线客观题考试模拟答题系统,供考生提前演练。

(二)主观题考试

2022年10月16日举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主观题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0月11日至15日。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公布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另行公告。

关于我市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项及要求,按照本年度司法部公告和六安市司法局公告执行。

二、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应经常关注司法部、省司法厅和考区司法行政部门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的告知考生应注意的疫情防控要求,主动学习疫情防控知识,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和意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及时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

2.所有考生须提前申领“安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以下称“行程卡”),保持安康码绿码。非绿码人员需通过健康打卡、个人申诉、核酸检测等方式尽快转为绿码。“安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经现场确认后方可参加考试。

3.考生应从考试日前7天开始,启动体温监测,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将异常情况报告所在单位或社区防疫部门。司法部网站(http://link.233.com/12086)和微信公众号设置“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功能,应试人员应于9月10日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监并完成在线信息填报。考生考前应避免不必要的外出,不参与聚集、聚餐、聚会等,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考前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请如实报告所在地疾控部门并及时前往定点医院就诊。参加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4.所有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方可参加考试。

5.考前7天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需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提供离开疫情发生地后第1、2、3、5、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6.考前7天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需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提供离开疫情发生地后第1、4、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7.考前7天有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离开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区)后3天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采样至少间隔24小时)方可参加考试。

8.考前未完成转码的少数“红码”、“黄码”考生,或不能满足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考生,不得到现场参加考试。

9.进入考点后,必须确保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考试结束后,考生要及时离开现场,避免人群大量聚集。

10.考生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入场时,应出示安康码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考生须如实报告近7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并作出书面承诺后,通过专用通道进入防疫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11.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立即转移到防疫隔离考场继续考试,同时将异常症状人员机位周边范围的应试人员全部转移至备用机位,原考场做好消毒工作。

12.考试过程中,考生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测或需要转移到防疫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13.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所有在防疫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由现场医护人员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诊断后方可离开。

14.考生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15.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通过六安市司法局官网及时发布补充通知,明确疫情防控要求。

咨询电话:

市疫情防控咨询  0564-3379045

考试政策咨询 0564-3622018

 六安市司法局  

2022年8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sfj.luan.gov.cn/zwzx/gzyw/50490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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