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将于9月17日、18日举行。为统筹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根据司法部、江苏省司法厅通知和淮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现将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淮安考区疫情防控要求公告如下,请广大考生自觉遵照执行。
一、做好考前核酸检测
凡是在淮安考区参加客观题考试的考生均应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考前7天内有省外旅居史或省内有本土疫情设区市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考前三天内两次(间隔大于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即国内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在9月16日17:30前向淮安市司法局主动报告,并提供考前在淮安完成的三天内两次(间隔大于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请考生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合理安排采样检测,为获取核酸检测结果预留时间。无法出示符合条件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二、做好自我健康状况监测
(一)考前14天(9月3日)起,考生应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和健康状况监测,如身体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应立即向淮安市司法局报告,并进行核酸检测,排除新冠肺炎(两次核酸检测阴性、间隔24小时)。
(二)考前7天(自9月10日)起,考生应每日登录司法部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在“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页面完成在线信息填报。
三、签订健康承诺书
考生应当于9月7日至9月16日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打印准考证,打印前须签订《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否则无法打印。
四、做好个人防护
考生考前避免到中高风险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以免健康数据异常,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异地考生请注意选择安全卫生的环境就餐、住宿。
考生须提前准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严禁使用含呼吸阀的口罩)、手套、纸巾、手消毒剂等个人防疫物品。从抵达考点入口起至考试结束(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下口罩外),全程佩戴口罩,并在考点考场入口处进行手部消毒。
五、遵守防疫要求
考生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须接受体温测量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卡、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的核验。提交符合条件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且无干咳等异常症状、行程卡和健康码为绿码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考生第一次测量体温不正常的(≥37.3℃),安排至留观室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体温,对考前两次测量仍不正常的,由考点作出专业研判和评估后,认定可以参加考试的,安排至隔离考场考试,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开展核酸检测等处置。
如有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并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根据具体情况安排至隔离考场继续考试或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六、不得参加考试的具体情形
(一)考试当天健康码非绿码或行程卡非绿码。
(二)未遵守淮安考区疫情防控要求,不能提供符合条件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前10天内有境外旅居史、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感染者(包括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及密接有接触史的人员。
(四)已治愈出院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
七、严惩瞒报行为
考生应如实填写或申报相关信息,服从淮安市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故意压制症状、提供虚假证明、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其他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变化适时调整,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淮安市司法局官网(网址:http://link.233.com/26157)、微信公众号(淮安市司法行政)公告和淮安市司法局提示短信,保持手机电话等通讯畅通,及时掌握淮安考区最新疫情防控规定要求。
报告及咨询电话:0517-83680216。
淮安市司法局
2022年9月2日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26157/col/8702_232664/art/16619616/1662103401258l3q78PM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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