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号),现就我区组织实施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客观题考试
客观题考试于2023年2月25日、26日分两个批次举行,应试人员参加其中一个批次考试。应试人员可于2023年2月20日至2月24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主观题考试
主观题考试于2023年3月26日举行。应试人员可于2023年3月21日至3月25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其他事项
(一)因考试延期举行,放弃参加客观题考试的我区报名人员,已经办理退费申请的,不再编排考场及生成准考证;未提出退费申请的,视为继续参加考试,不再受理退费申请。
(二)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主观题考试报名交费等事项另行通知。
(三)关于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项及要求,按照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4号)执行。
(四)请考生密切关注司法部官网、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官网、“西藏司法”微信公众号及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有关通知公告,及时了解最新考试信息。
咨询电话:
0891-6501518 自治区司法厅
0891-6337825 拉萨市司法局
0892-8824337 日喀则市司法局
0893-7826371 山南市司法局
0894-5822751 林芝市司法局
0895-4824214 昌都市司法局
0896-3820111 那曲市司法局
0897-2901030 阿里地区司法处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2023年1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link.233.com/14924/xwzx/gsgg/202301/t20230119_3383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