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应试人员须知
一、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后,应按照机位号入座,不得擅自更换座位或离开考场;暂时离开考场,须经监考员同意;返回考场时再次接受身份核验。
二、应试人员应将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摆放在桌面左上角,供监考员查验;随身物品应当存放在指定位置。
三、应试人员输入准考证号和居民身份证号登录考试系统,核对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和居民身份证号,阅读应试人员须知、应试规则和操作说明。
考试开始后,计算机会自动进入答题界面。计算机屏幕右上方显示考试剩余时间。
四、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鼠标、键盘、显示屏幕故障等情况,影响正常答题时,应第一时间举手报告。监考员处理问题所用时间将按照规定程序给予补时。补时时长为应试人员举手报告时起,至恢复正常考试时止。
因应试人员自身原因导致延误答题的,不予补时。
五、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后,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考试;考试结束前六十分钟内,应试人员提交答题数据经监考员确认后,方可离开考场,但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六、考试时间结束仍未完成答题的,系统将自动提交应试人员答题数据;给予补时的,考试系统在补足时间后自动提交应试人员答题数据。
七、考试结束离场时,应试人员不得将草稿纸带离考场。
八、应试人员在考试期间应当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维护考场秩序,保持考场肃静。对应试人员的违纪行为,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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