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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司法考试中的民法和民事诉讼法部分

来源:233网校 2002年6月20日


  在以往的律考中,民事诉讼法不注重纯理论的考察。选择题往往以实例的形式出现,一般说来,情节都很长,针对较多知识点出一综合性问题。民事诉讼法的案例,大多案情错综复杂,和民法、经济法的内容混杂在一起,分析题比较灵活。本次司法考试的民事诉讼法部分侧重于实务,重点在于法律的规定。选择题大多以实例出现,但是不注重综合性考察,多为针对某一知识点的就事论事。相当一部分选择题直接考察某一条法律的规定,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在回答一道简答题。考察与民法内容相结合案例题部分,案情简单,难度也不大。案例题第八题实际上就是对管辖问题的一次较全面考察,简单,为历年律考中所罕见。
 
  本次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部分可谓面面俱到,各章都有涉及。但出题有些畸偏,侧重于对主管和管辖部分以及当事人诉讼地位的考察,其中管辖就占据了民事诉讼法分值的1/3强,管辖中的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共同管辖、选择管辖等问题大多涉及。仲裁法考察的重点在于诉讼与仲裁、法院与仲裁裁决的关系上。

  在今后的司法考试中,这种畸偏的现象必然会得到纠正。在最近几年的司法考试中,会注重对审判程序的考察,民事司法文书写作应该引起重视。一些像简答题类型的选择题则应该予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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