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法文书写作
1. 在复习阶段,从各种渠道收集尽可能多的司法文书范本进行学习,生怕有所遗漏,结果哪种文书也没有掌握牢固,复习的投入产出比很低。
2. 考试时遇到自己没有复习到的司法文书,就完全放弃。
二、卷四复习的几点建议
(一)复习时间
由于卷四的题目综合性强,难度大,对具体应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求高,建议考生最好是在各部门法复习到相当阶段后,再针对卷四做一些专门练习,并借助相关的参考书领会答题技巧。尤其是司法文书,不宜复习太早,以免重复记忆,浪费时间和精力。
(二)复习方法
要提高综合性案例分析题和论述题的分析能力和答题技巧,一定数量的练习是必不可少的。毕竟答题是一种实践活动,不能只靠纸上谈兵,只有在具体的练习中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答题能力,深刻领会他人介绍的答题技巧。但应当注意的是,练习不在多,而在精。考生在作答每一个题目时应坚持独立思考,亲自动笔写出答案,然后再对照参考答案认真分析自己的答题情况。不明白的地方要仔细查阅并研究相关法条,以求下次遇到考查此知识点的题目时不再重蹈覆辙。另外,在复习中不仅要注意对知识点的掌握,还应注意培养良好的答题思路和技巧,使自己能够简明扼要地答出考查知识点。在此建议考生,在做完每一道题后,应从宏观上审视参考答案的答题思路,及时进行归纳总结。
这里要强调的是,平时练习中一定要亲自动笔写答案,而非仅仅在头脑中想一想便急于翻看参考答案。这样看起来似乎可以节约时间,做更多的练习,但事实上效果非常差。许多考生在考场上作答卷四时会陷入“知其然,却不知如何然”的窘境,就是平常不勤于动手所致。
对于司法文书题,笔者建议把基本的司法文书种类作为复习重点,无需花费太多时间在生僻的文书上。对于一种司法文书的复习,不仅要严格掌握其形式方面的要求,而且要注意其内容方面的特点。由于司法文书种类繁多,形式、内容方面又有许多共通之处,所以一定要注意通过比较的方法进行复习,及时总结类似文书之间的差异,从而实现对它们的精确掌握。
三、对卷四答题的几点建议 (建议关注度:)
(一)做好案例分析题的一般步骤和方法
由于司法考试的案例分析题一般都是“因法设题”,命题者头脑中先有了所要考查的内容和知识点,由此决定了所适用的法条,然后再去因法条而设计案情和题目。因此考生在做案例分析题时的指导思想就应当是“因题找法”。其基本步骤可以分为:
1. 确定本案例分析考查哪个部门法的内容。当然,有些综合性的案例也可能是以一个部门法的考点为主,个别问题涉及其他部门法的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