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复习后阶段如何看书。我建议考友们最好对照白皮书上的题目从头看一遍书本,通过对照题目再来查找书中的相关知识,通过这种方法来温习一遍书本。白皮书上的题目应该说履盖面已经很广了。这样有什么好处呢?就是因为我们还是学生,所以是不可能像那些老师般那么狡猾的,出一些我们平时根本不注意的题目。如果我们单纯地先做试卷然后对答案是学不会这么个套路的,一般人对做对了题总不再重复思考的。只有在不停地重复来查找这样的信息,我们就会形成一种条件反射,逐渐习惯出题老师的思维。而通过做试卷来验证水平时也只是单方面的,我们此时做对某道题,而没有理解或不熟练如何把这样一个信息做成一个题目的规律,那么下次遇到题干变一下还是会错的。还有,我们在做题的时候经常会发现题目看看都有印象,可就是不知该如果去写。我个人觉得盲目地做题对考试几乎没什么提高。在考试之前,做模拟只是来检测一下看书的状况与能力的是否提高。如果你的做题速度已经保障的了话,做三套试卷与做十套的效果是一样。那么你又何必多花时间在没用的功夫上呢?当然,我也不排除一些靠题海战术的朋友能成功的。
五、考试技巧
朋友们在考场上也许会遇到这样一个问题,明知道这么个考法,可就是定不下决心选择正确答案,我个人认为原因有三:1、题干太不明确了,弄得4个答案都好像是对的。2、往年已经考了,可这次怎么觉得答案与往年不一样的呢?3、相对简单的记忆题,有点印像可就是想不起来选那个。基于1,本人在做GRE的时候,曾经一篇文章有20多个单词不认识,可我根本不理会他们,只管自己看下去,看到最后什么也没看懂,不过我就当自己看懂了,于是就做题。我把那些不懂的单词全当成一个个商标符号,不懂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我知道这是个商标符号而不是面条就行了。最后我居然全作对了。
而托福的阅读里的单词应该全认识,于是把文章全看懂了,我也想了很多,甚至把自己想法在看的过程中已经形成了,可提问却很难,与刚才所想的不是一回事,于是做起来反而出错。我举这个例子不是说反而不认识单词的好,我的意思是想说,即使我们不认识单词我们也应该想办法让自己把其当成认识一样做对。当你面临真正的困难时最好的办法是使其最简单化,即使题干再怎么复杂,4个答案还是很简单的。不妨从答案着手也许还是有用一点,至于题干里每个信息应该说都是有用的,但我们只要关键词。基于2,几年考同样的东西也是有的,但很少被采用,除非两本书的作者都提出了自己鲜明的观点,或者恰巧是今年的热点。一般说来同样的知识点他们都会转起弯来考你的。遇到这样的问题我们根本就不用怕,反过来想一下,如果不行就来个排除法,还是不行的话就相信自己的直觉吧,不能随便地浪费时间,想不出来就放弃,作个记号。基于3,碰到这种题最麻烦,我就建议朋友们充分利用自己的法学功底与常识吧,用逻辑推理的考试技巧来应付,不过不要想当然。但是不要埋怨自己记忆不牢,为时已晚矣,不过在考试中这种纯粹让人没法做的记忆题应该也不多,反正我们有150分他可以让司法部扣(还有的10分做风险预算)。
六、非法本与科班生考在考试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
依我看,对于通过律师考试不是由是否是科班生来决定的,而是你是否具有考试意识。我觉得司法考试的题目本身并不难,但仔细研究一下,我们就不难发现一个规律,就是有一部分题表面看来本身就很有争议的,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互执一词。我觉得在考试中“太”有这种想法或行为的人是很难通过考试的。对于有些科班生来说,一旦发现有争议的题总是会分去他一部份的思维与司法部神意争执不休,于是最终导致丢分DD时间不够了。对于非科班生来说,他们也许没有意识到或根本就不知道真正的问题所在,而只是凭感觉或者书本上所认定的理论来做答案。由于他们的思维相比科班生还不存在观点的正反极端,往往比较中庸,所以也就往往做对了题。瞎猫撞见死耗子的事也是常有的。而如果这个人考试的本领好点,书看得仔细点,再多点法学知识的话就很有可能考出科班生所考不出的高分。
所以我觉得司考本身就是一种艺术,它考学生的不单是专业水平,也不单是知识面,而是考你们如何区分把已知道的与不知道的东西结合起来,转化成自己的东西,最终形成一个答案来迎合标准答案。既不固持己见,又不墨守成规,还要学会推理。对逻辑性的把握在整个考试中是很重要的,有些不是会不会的问题,而是你能不能举一反三的问题。
教材、法律条文和练习题三者的关系:
教材可帮助理解法条,法条可印证法律理论知识,练习题可提高学习兴趣,加强知识点的识记,三者相辅相成。
教材还可帮助你将法律法条系统化,并有助于法条的理解和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