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试心理
如果把司法考试的难度比喻为“蜀道难,难于上青天”恐怕有过之,但是司法考试的较低通过率的确让不少人望而生畏。如果在考试准备阶段就底气不足,对自己没有信心,对通过考试不报指望,这样的应试心理就过早地为失败埋下了伏笔。
“事到万难须放胆”,前进的道路越是困难,就越要勇于进取。既要有挑战知识高峰的勇气与决心,又要有铁棒磨针、滴水穿石的恒心,既要有压力,又必须树立信心。在决定了报名参加司法考试以后,就应全力以赴,即使失败了,也应毫不气馁,再接再厉。只要在决心与信心上毫不动摇,培养一个良好的应试心理,就为自己的成功迈出了重要而坚实的一步。
二、计划与步骤
“一日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准备司法考试,少则三月,多则半年,而要复习的书籍又堆积如山,因此应制定一套适合自己的复习计划,合理安排时间,明确目标与步骤,做到胸有成竹。计划应周密严谨,既要有整体计划,分配好整个复习阶段的时间与任务,又要作分解安排,计划每个月、每一周乃至每一天的复习安排与目标。可以根据历届考试各学科所占分值比重,分清主次,抓住重点,重要科目多安排时间,次要科目相应少安排时间。
复习计划一旦制定,应严格按计划进行,但也不是一成不变。如在做模拟试题,检验自己的复习效果时,就要及时发现自己的薄弱点,并作出相应调整,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如国际经济法不好,就要相应在这方面多花些时间,这时,复习计划就要作局部调整了。
三、时间观与效率观
复习能否按计划顺利进行,有赖于能否树立正确的时间观与效率观。
第一,要合理安排时间。如果是在职备考,工作忙,生活琐事多,就要正确处理工作、生活与学习的矛盾。比如白天要上班,就把工作日晚上和双休日、节假日时间纳入自己的复习计划,工作、学习两不误。在学习与生活发生冲突时,应以学习为重,生活上暂时作出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