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任何一种有用方法都是由一种特定的理念来支撑,等这种特定的理念被广泛接受了之后,该有用方法就成了一定范围里的真理。无论怎么说,司考都是狭隘的,而一度被称之的方法也不太可能上升为真理。因此,想从别人的方法中找出真理性共性是比较难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就使得在使用别人方法时产生无法与自己原有的理念接轨,并或多或少存在排异,最终使得该方法不能在某个人身上发生其原有的作用。那么,如何在司考中解决这个问题,就是成败的关键了。我听不少人在这样讲,唉!第一年,我运气太坏了,只差5分;第二年,我运气真坏透了,只差了1分。这种讲法如果只是与人开个玩笑,或者刹那的自慰的话还不是太糟,如果在其脑子里就存在这种投机的心理的话,我想其失败的根源也就明朗了。他的失败不是运气不好,是他那种在复习时已经存在的喜欢怨天尤人的投机心理。全国参加 司考者几十万,要知1分之差的,全国又有多少人,如果有100个话,那其实已经差了100分。我前面提出个“考试意识”的问题,朋友们看是看了,但我想真正能够体会我所讲的考试意识到底是什么恐怕还是不多吧。这种意识就是一种态度,什么样的态度呢?如果没有从根本上意识到这个问题,失败还会继续!于此,我想得出第二个结论:在司考过程中,无论你水平如何,既然参加的是资格试,就先树立一种绝对端正的学习态度,严谨的学习作风,哪怕你所谓的学术真的很厉害。
3、你也许看了很多别人的学习方法,可每看一种都会让自己胆战心惊,因为你发现自己的方法与别人所讲的有差距,尤其是觉得其说得很有道理的时候。在此,我想告诉大家的是,从今而后一定要摒除这种念头,因为这样是很可怕的。我还是要强调一点,拿到任何一种方法,哪怕是司考状元的方法,你们可以浏览他们的内容,精彩的地方还可欣赏一下,可千万不要执着于其方法的具体内容本身。什么复习计划时间作息表呀、什么复习步骤呀等这些东西我个人理解是可以参考一下的,但根本没有必要马上对此做出巨大反映,并修改自己的原有计划。因为每个人的作息时间与精力的时间点都不一样,并且有些计划也只是别人理想化的东西,真正实行起来他自己都未必能做到,你又何苦受他所累呢?复习最、最、最重要的是你看进去了多少,不是你看了多少。一定范围里,时间与结果是不成正比的。我不是说别人的东西没有用,我想我们更应该多去思考的是为什么他会用这样的方法,为什么他想到了这点而我却一直在盲目地复习。我想这就是差距吧。那么又如何去思考“为什么”呢?我想这更多是个人习惯思维问题。不过暂时我们可以这样去思考:1、别人提供了我认为很好的方法,而我却没有想到也没做到,这是不是意味着在考试中我与他也同样存在这样的差距呢?2、想要改善这种差距甚至超越这个差距,如果拿来主义显然还是不行的,但我相信你暂时还真想不出所以然来。于此我建议你停下来,先不要去想这个问题。一个人如果懂得在面对极大挫折时还能告诉自己我一定会成功的话,那个人已经成功了一半;而如果在此之后还能够冷静地去开导别人的话,他已经成功差不多了。相信有一点大家是认同的,无论是什么东西,交流永远是很重要的。闭门造车,造出来的也就是些破铜烂铁。在无法给自己一个很好的方法时,最有用的方法是用实践创造方法,而实践本身又是最好方法。敢于,善于把自己的想法讲给别人听,然后认真地去听取别人的意见之后得出的结论就是你梦寐以求的方法,当然,这种方法要不停地改善。别人的方法永远都只能参考,绝对不可拿来主义!那么,我所说的方法就不是一开始就给自己制定的什么条条框框,好的方法是在脑子里的,不用写在纸上。也只有能够把方法印在脑子里,那也就是你能通过考试的一个巨大功能了。这本身就是一种使用方法的方法。于是,我想得出我的第三个结论:在司考的过程中,在没有得出结果之前,千百万不要因为别人而令自己没有了信心,乱了方寸,哪怕表面上看起来他是那么优秀。
三、司考进行中的反思
基于司考的复习有一定的量,人的脑子具有遗忘性,而谁也无法证明自己所谓有计划地看了什么东西就可以在考场发挥作用了。所以,我们要意识到这样一个问题:无论你现在记住了些什么都是你的一厢情愿,而在考场上是相互的,即考卷与你。所以有一种方法是很要命的,即给自己订了一个计划表,然后按照计划表从头到尾看了一遍又一遍,也不知看了多少遍,等他看完最后一遍才发现自己怎么好像才看了一遍似的,于是他开始焦急,紧张,害怕,埋怨,最终发挥失常。为什么司考要求是法学本科以上呢?我想原因是考试的基础是需要大家已经掌握了基本的法学知识与初步的法律意识。而我们在大学里读那么多年书出来后踌躇满志,就为了司考还兢兢业业地不停地看呀看一些基本知识,这岂不与考试的初衷有所违背,而既然你违背考试的初衷,那么,司法部不让你通过也是很正常的事了。因此,我建议书本只要仔仔细细地通读了一遍就够了,除非你真是烂得可以,或者在大学里是混过去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有些东西你看来看去还是这样,因为你根本没有消化,如果你都消化了你也就是专家了。 既然是资格试,我们的目的就是为了通过,管他是怎么个过呢。所以,我们要学会CRACK。(因为我不知中文怎样表达才好,但这个英文用法是很典型的。)CRACK它的出题思路和命题方向。那么如何学会去CRACK呢?这一点我建议大家除了到网上查看相关资料外,更重要的是要自己思考。为什么每年的立法焦点、热点司法部都要考一下呢?仔细一想,唉!他们这帮人其实也是很烂的,我们花这么多心思在考试上,可他们那会把我们当回事呢!只要其所出的考题被采纳把钱拿到手就完工了,哪还会想到我们这些苦命的学生呢!基于每个人都喜欢卖弄,总想弄点新鲜的东西出来表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而考试这么多年来,能出的东西也就这样了,他们还能出什么呢?无非拼命地在题干上大做文章,弄一个什么热点案例来充场面,说是具有实务性,可考的东西还是老东西,有时候想起来不用看那么长的题干也知道他们要考什么了。(这跟托福又何其相似呢!!)相反,也就是那些多余的题干害苦了那些善良又胆小的考生们与自以为是而又博学多才的博士们!想到了这点,我们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呢?应该豁然开朗才对。只要你总是想着“司法部呀司法部,任你72变也逃不出我的五指山。”心情是不是好了很多呢?只要你认真地看了历年的试卷,一定会发现,今年的考试还是考这些东西,答案已经在我们的手上了,只是还不知道题干。既然答案都知道了,还念念不忘题干做什么呢?这个信息就告诉我们在复习的时候一定要有针对性,不要盲目地什么都看,看了也没用。不要老把自己当成超人,你没那么多时间去看的,即使有时间也没精力。作者有时为了充字数拿稿费就什么都写。我们应该用法学的嗅觉来看书,有些叙述性的东西或者你本来就已经很知道的东西就扫一下吧。(我一般看一本书最多不超过一天半,每天平均12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