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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2006年司法考试信心是基础

来源:233网校 2006年10月12日
  信心是基础 

  司法考试被认为是国内最难的资格考试之一,很多人会认为很难通过,这本身就给自己设了一道拦路虎,在心理上就已经输掉了这场战争。 不管是不是第一次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也不管是不是法学科班出身的考生,都必须树立2006年一定“能”通过司法考试的信心。 

  恒心是保障 

  很多应考人员是上班族,生存的压力是选择参加司法考试的动因,也是影响备考的一个因素。因此,要有排除一切纷扰,一心备考的心理准备,安排日常时间要尽量为考试复习亮绿灯。当热情褪去时,面对枯燥的法条和考试的压力,很容易产生厌倦和逃避心理,这个时候千万不要放弃,要靠坚毅的信念坚持住,坚持到底才能胜利。 
慧心是关键 

  司法考试作为一种资格考试,并不是靠吃苦就能取胜的,智慧的、科学的复习规划,是顺利过关的最重要的因素。以下的几个基本的复习阶段,应考人员可以结合自身情况,作有针对性的复习规划。 

  第一,基础阶段。中国的法制建设正趋于完善,许多法学问题都在法学家的争论阶段中,尚未形成定论,司法考试作为职业资格考试,一般以通说为标准。建议广大应考人员在最开始的复习阶段(从3月或者更早开始),要通读往年推荐教材,以建立自己的整个知识构架。俗话说“书读百遍,其义自见”,早点开始这个阶段的复习,就可以把教材多看两遍,效果自然就出来了。 

  这个阶段不是记忆和背诵的过程,而是对基本知识、基本原理理解把握的过程。对知识理解得要全面和透彻,夯实基础。复习中不要轻易放弃某些所谓的“冷点”,也不要轻易绕过难点。有人说“司考是放弃的艺术”,这句话是有商榷余地的,至少在这个阶段不宜提倡。当然,胡子眉毛一把抓也不可取。因此,分析历年真题尤为重要。通过研究真题和解析,可以清晰的了解司法考试要考什么、怎么考,把握命题方向、重要考点及答题思路。这样,应考能力得到加强,复习方向就会更加明确。 

  第二,强化阶段。到了6月,应该完成了基础阶段的复习。此时就要从全面基础复习转入重点专项复习。结合新大纲,对各科进行总体逻辑框架上的整理,对重点、难点进行提炼和把握,特别是新增考点和新修考点,最好按专题归纳整理知识内容。如果发现前阶段看过的地方记忆很模糊了,切忌急躁,要在理解的基础上加强记忆,特别是要把那些重点和难记的部分彻底吃透。 

  这个阶段要多做些题,通过习题可以验证复习效果、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争取让这些知识熟烂于心,司法考试题量很大,记忆、理解和使用的熟练度很大程度上决定你的成绩。同时,在练习的基础上,要不断回头总结、归纳,结合历年真题,提炼总结解题规律。 

  建议应考人员借助常年从事司法考试研究工作的教师的力量,通过教师专门的应试性辅导,往往能使考生对各科目知识的掌握更加系统、准确,能有效的进一步深入复习。 

  第三,法条阶段。司法考试就是要考查应考人员的法律运用能力。纵观历年考试真题,不难看出法规的考查一直占很大比重。“牵牛要牵牛鼻子”,法条就是司法考试的“牛鼻子”,但列入司考范围的法条足有一万两千多个。此时方法的选择尤为重要,要在重点法条基础上掌握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司法解释直接关系到法律法规的适用问题,在司法考试中也非常重要。这个阶段要注意强化薄弱部分。 

  第四,模拟考场。模拟题要精练精做,注意选择带详细解析的套题,两套基本就可以。即使是不参加培训班的模拟考试班,自己作模拟试卷也要严格按照时间和程序来。通过模拟考试,在形式上熟悉司法考试的安排,熟悉司法考试阅卷、答题的速度与规律,提高临场应试能力,避免犯技术性错误;测试自己对知识掌握的程度,查缺补漏,减少失分几率。 

  当然,无论模拟考试成绩如何,都要保持良好的心态,保持必胜的信心。 

  第五,考前冲刺。许多考生越接近考试越茫然不知所措,感觉哪里都需要再看一遍,而时间又是非常有限的,这时就要求考生懂得抓大放小,适当提倡“放弃的艺术”。考生可以在剩下的一个星期里根据老师精简的重点,进行有针对的复习。 

  最后那几天,不宜做习题,要巩固一遍重要法条,把掌握的理论知识精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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