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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一:先秦时期的法律

来源:233网校 2006年10月30日
一、夏商的法制
1、“禹刑”不是指一部成文法典
2、夏朝就有“不孝”、“不用命”、“不恭”等固定的罪名
3、奴隶制五刑最早源于“有苗氏”,夏朝在“五虐之刑”基础上进行修改,形成了墨、劓、刖、宫、大辟五种刑罚
4、神权法思想是商朝法制的重要指导思想
5、司寇是商王之下的最高司法官员
二、西周法制
1、以德配天、明德慎罚
2、出礼入刑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3、刑法原则
(1)因时因地制宜
(2)区分犯罪的故意和过失、惯犯和偶犯
“眚”指过失。
(3)耄悼之年有罪不加刑
(4)宽严适中,罪疑从赦
4、质剂、傅别
买卖契约称为“质剂”;借贷契约称为“傅别”。
5、六礼
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6、七出三不去
七出: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多言、窃盗
三不去:有所娶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
7、宗法继承
宗法继承以宗祧继承为核心,财产继承附属于宗祧继承,采取嫡长子继承制
8、司寇
中央最高司法长官
9、五听
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
10、三刺
“刺”是讯问的意思。“以三刺断庶民狱讼之中,一曰讯群臣,二曰讯群吏,三曰讯万民。”即判决前要征求公卿百官及百姓的意见,以决定施用适当的刑罚。
11、圜土
监狱
三、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制
1、春秋时期的成文法运动
(1)郑铸造刑书
公元前536年(昭公六年),郑国子产“铸刑鼎”,最早公布成文法;此举遭到晋国大夫叔向的抨击。
(2)晋铸刑鼎
公元前513年,晋国大夫赵鞅、荀寅将该国法典铸在铁鼎上,公布于众。此举遭到孔子反对。
(3)邓析竹刑
公元前501年,郑国大夫邓析制定了一部刑法,书写在竹简上,名为“竹刑”。
2、战国时期诸侯各国的变法改革运动
(1)《法经》
公元前5世纪,魏文侯作用李悝为相,实行变法改革,李悝制定出中国封建社会第一部系统的法典——《法经》。《法经》共有六篇:《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其中《具法》相当于现代刑法典的总则部分,其余五篇相当于分则部分。
(2)商鞅变法
公元前359年、公元前350年先后两次变法改革。第一次变革的内容:实行连坐制;奖励告奸;奖励农业生产;奖励军功。第二次变革的重点是废除奴隶制的土地制度,主要内容:取消分封制,建立郡县制;废除井田制,确立封建土地私有制;统一度量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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