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法考>备考攻略

“枯竭案”之三:取证难,刑事案件还可能被“株连”

来源:233网校 2006年12月20日
  ●李军,北京某律师事来源:www.examda.com

  务所律师,律龄6年律师接不到案子着急,拿到案子怎么做也着急。小案子收费少,而且取证难,一趟一趟地跑法院。我们没有取证权,案件的相关人员都有戒备。现在我们都不愿接刑事案。因为我国刑法第306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好多律师因为当事人改口供败诉后被判刑,被认为作伪证,风险特别大。律师协会今年做的调查显示,北京律师年收入平均七万元,其实这个平均数里有高端顾问律师,也有一年接不到案子拿不到钱的。
相关阅读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