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已于11月22日正式在网上发布,在此祝贺过关的考生,未过关的考生现在最关心的就是如何最有效复习才能通过2007年司法考试,根据考试的特点和考生的经验,可以把复习阶段分为四个部分: 来源:考试大
一、通读大纲。目的是从宏观上把握考试目标、科目、试卷结构及考试的范围。考纲还有两个重要作用:一是,通过比较新旧大纲的差异,发现考点,判断复习方向与重点;二是,可以用作梳理和记忆知识体系或架构的工具。
二、熟读教材。教材是“司考之本”,是司考的基础。考试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基本概念都以教材为蓝本。司考所涉及的法条源自教材,试题及答案都源自教材。所以,熟读教材,打好基础尤为重要。 来源:考试大
三、突破法条。原理、规范和案例是法学的三个基本要素。在实务中的法律主要表现为法条的适用,故检验考生对法条的掌握程度,是衡量其是否具备职业能力的重要手段。同时,从命题的角度出发,要求答案尽量避免产生歧义。而法律规定非常明确,不易产生歧义。所以,考试命题最后总是落实在法条上。 来源:考试大
四、模拟演练。即通常所说的做习题。习题练习至少应当满足三个目的:一是知识强化。通过做题练习进一步巩固所学知识、温故而知新,同时增强记忆;二是查漏堵缺。通过做习题检测自己对知识的把握程度,查找不足与漏洞,进而有针对性的予以补课;三是能力训练。通过习题练习,熟悉司考的命题规律和题型,丰富临场经验,锻炼应试能力。同时,通过反复的习题训练可熟能生巧,以应对司考不只考“懂”而要考“熟”的特性。 来源:考试大
以上四个步骤缺一不可,可以按部就班、依次进行,也可以交叉互换齐头并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