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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论司考:对司考复习方法的理性思考

来源:233网校 2007年8月12日
在开篇之前,我想先提以下几点。
  1、请注意考试与学习的区别,就是说你参加司考的最终目的是为了通过还是以此来提高法学水平。如果是为了通过的,那也就是说这次考试是具有功利性的。但请注意了,凡是具有功利性的东西都是有迹可寻的。这无疑给了那些还在迷茫中的朋友们一盏明灯。
  2、请注意别人的方法与自己的理念的区别。凡是已经被称之为方法的,都应该具有可利用性。所以我希望那些不赞同甚至憎恶别人的方法朋友们,请注意那些毕竟不是你自己的理念,当然有所差异了。
  3、不要急于想知道别人是具体用什么方法来通过考试的,而是要知道为什么别人用这样方法却通过了考试。在参考别人的方法时,你是抱着什么样的方法论看之。
  4、怎么样你就通过了考试。 

  一、对司考的思考
司考是什么?你司考了吗?对于这个问题,相信还有很多朋友一直在困惑。如果一个学生要学习比成人要吃的话,那司考就可以算学生的一道早餐。吃与不吃,因人而异。不吃好吗?无妨。但最好还是吃吧,有益身心健康。如今的司考对于一个执着于法律,一定要从事司法行业的人来说,是必不可少。但是生命假如少了或者暂时少了这么一道早餐,也不是太遗憾的事。所以,放平心态,坦然面对所有可能会产生的可能性,这也就叫司考心理吧。失败也许会有很多次,不过成功一次就够了。每个人在其人生奋斗历程中的表现方式都不一样,成功的点也应该不一样,所以请不要害怕某几次的失败。只要你努力了,用心了,成功已经在等着你了。记住!录取率越低,“努力的你”的成功率才越高,因为你要竞争的不是所有人,而是那大约的10%。
  我始终觉得有一点是很重要的,就是“悟”与“悟性”。人面对欲望总是太执着,行为处事时要不太相信自己,自以为是;要不紧张错乱,对自己毫无信心。要改变一个人的性格暂时是不太可能,但一个人为了考试暂时学会变通还是可以的。那么,面对应付司考的众多方法,光全盘接收肯定是不行的,而作为读者本身最关心的应该是别人所讲的方法自己能不能领会,而不是自己觉得他讲的内容对不对。任何方法,只有在一个人身上发生作用就是有用的,就有其可利用性,别人可以不认同,但无法否定。这里首先就要讲到你如何去“悟”的问题了。无欲则无求,不执着则不烦心。可人总喜欢带着自己一些固有的观点与经验来看待别人的思想,结果总是有所偏差。对于别人的方法,我们先不管其有用或没用,对或错,我们不妨先想想为什么基于他的方法他会成功,而我们却会不认同或者认同了还是没用。那么,我们首先要明确的是之所以称之以“别人的方法”,是因为施法者应用了适合于自己的理念与信心外加一些必要的努力,但却并非适合于任何人。对于一个功利性质的东西来说,我们永远都不要去寻求他对或错,有没用,而是通过寻求别人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方法并且也成功了来探索属于自己的方法。这个方法就是最后的成功。也许在学术上说,我们更多注重的是过程,但相信一点,对于通过司考来说,更多注重的永远是结果。
  相信在司考这个过程中永远没有第一,也没有水平之分,只有成功与失败。面对司考的复习,只要你能想出办法如何把不是你的东西变成你自己的东西就可以,或者说你不具备能力可还是把其做对了就可以了,至于过程嘛,你自己看着办吧。
  我可告诉大家的是,如果你们在经历过努力看书,认真复习还是不停地失败的话。我想你们应该从现在开始要忘记自己以前所有的“以为”、“觉得”。不是说你们的那些想法是错的,而是如果再把那些以为呀,觉得呀的东西带在脑子里的话,失败还会继续,他们一定会影响你们的考试成功。因为失败过一次已经证明有些“以为”是应该要有所保留的,为什么还要继续呢?虽然我不排除那些“以为”有大部分是对的,但导致失败的就是那些错的以为在作怪,但你却无法剔除,对吗?当然这是一个很痛苦的过程,但要想成功就应该有所取舍。说句不恰当的话,对于资格试来说,“没通过”对你来说就是“难”,就是“失败”,不需要任何理由,因为你的确已经失去了取得这次资格的机会。成功就是成功,不管他有多厉害或多糟糕。
  其实,做人也就是一句话,“你选择怎么活,然后你就怎么做。言行一致,成功,反之,失败。”当然这个言行一致不是一般意义上意思。无论如何,你都没有什么可冤的,因为所有的结果都你自己选择的。当然这其中会有一些意外因素,并且现实中还有很多,不过这也是考验一个人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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