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怎么样面对呢,是完全置之不理,还是就靠它了呢,在我看来,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坚持自己的复习计划,不能自己乱了自己的阵脚。
第二,对于那些大家都是要考的所谓的大题,是绝对不用理会的。因为知道的人永远是少数,大家都知道的题目是一定不会出现在试卷上面的。
第三,对于个别比较权威的老师的大的方向的预测是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在自己的计划中要重点复习巩固下。
第四,作为论述题目,主要是看你平时法学知识的积累和法学的素养。不要想着能蒙对题目,还是要有个比较充分的准备。特别对法理学和行政法学的原则性的知识点要有绝对的重视。这样一定对考试有所好处的。
最后希望朋友能在卷四去的比较满意的诚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