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法考>备考攻略

司法考试经验交流:论述题通关密语

来源:233网校 2008年2月14日
从2003年开始,司法考试第四卷的论述题考查成为司法考试的一个新亮点。2006年论述题占到了75分之多,决定了相当多考生能否通过司法考试,可以说“得论述题者得天下”。许多考生解答高度抽象、要求具有比较深厚理论基础、具备一定水平的语言表达功底的论述题倍感困难。那么解答论述题的通关密语是什么呢?下面我们通过论述题命题规律与写作基本思路的分析为大家揭示。
 
一、        论述题命题规律
经过对司法考试历年真题的研究总结归纳,我们得出了以下四点论述题的命题规律:
第一,理论性。论述题的考点大多集中在法理学与行政法学以及其他法律学科的基础理论部分。如2005年、2006年的题目直接考查基本理论,其他年份的考查对象也是某一个基本理论,而不在乎具体、细节的法律条文的考查。
第二,论述题一般都采用现实性与争议性的材料。自2003年以来,绝大部分的试题都围绕现实生活中某一个具体的有争议的问题而展开,而且司法考试的论述题材料中的争议性多是一种法律争议,也就是说总是围绕执法或司法中的标准与方法来展开的,并且要求考生不能站在外部社会观察者的立场,而必须站在一个职业法律人的内部参与立场来用自己独立的法律思维、法律方法解决这些争议。
第三,论述题基本可分为两种形式:具体情境分析型与抽象理论阐述型。具体情境分析型题目的出题方式为给出一个具体的生活事件,然后要求考生围绕此一材料进行法律分析;抽象理论阐述型题目的出题方式则为直接给出一个理论命题,然后要求考生围绕这一命题而进行更深入的阐述与说明。我们预测理论阐述型题目在今后论述题中的位置会越来越重要。
第四,在论述题内容上,重点逐渐转向以司法活动为中心的考查,这体现了司法考试的职业考试性质,因此在这一部分内容上考生要有针对性的准备。
 
二、        论述题答题思路
论述题在本质上属于一种议论文,因此我们写作的思路要按照议论文的写作要求来完成,即:“提出问题(立论)、分析问题(本论)与解决问题(结论)”。
因此不论是何种类型的论述题,都适用以下三条论述题通关密语:
1、立论:总结事实与法律争议(材料分析型题目);解释概念与理论背景(理论阐述型题目)。
2、本论:展开分析论点,论证过程可以采用并列式、递进式、正反式三种之一。
3、结论:提出对策性或实践性方案,总结各种论点并呼应立论。
 
    三、解答论述题的必杀技
1、务必重视对各个法律学科的基础理论学习。
论述题的解答不同于选择题,它更追求知识的批判性、反思性与开放性。因此,基础理论的考查是论述题重点考查的对象,比如重大的法律基本原则,所以考生在复习的过程中,务必重视对各个法律学科的基础理论学习,要求能够做到在理解的基础上熟练运用,最重要的是形成自己的心得。
 
2、关注理论热点与学者文章
这几年的论述题虽然不是直接考某位学者的观点或著述,但无疑不是在关注理论热点问题,比如2005年的第八题,就是在关注与回应«最高人民法院第一个五年改革纲要»中的“案件指导制度”,而这些制度在学术界一直是讨论热点;又如2006年第六题,实际上对于法官在司法裁判中的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以及对法律渊源的准确判断,同样是近几年学术关注的焦点。因此,关注这些相关文章与著述,理解并体会其中的论点与论证思路,对于快速提高论述题的答题水平有非常好的效果。
 
3、关注典型案例与社会争议事件
虽然司法考试论述题不会直接针对社会上的某一热点事件来命题,但关注一些典型案例与争议事件,对于我们分析能力的提高很有帮助。对于材料分析题来说,困扰考生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不知如何从复杂的材料中提炼出有意义的信息,包括涉及到实质争议的事实情节与法律问题,更无从进一步对之进行法律分析。而关注典型案例与社会争议事件则有利于培养考生的“语感”,能够迅速找到题目中的有效信息,在短时间内作出快速而准确的反应。
 
4、复习论述题要“手眼并用”。
考生在复习论述题的时候主要是以阅读为主。此种方法需要改进,要让自己“手眼并用”,既要阅读典型性文章,又要自己动手动笔来写。尤其到了复习的最后冲刺阶段,考生需要拿出专门的时间与精力,来动笔练习,这种练习不仅仅是在一定的时间限制内进行,更重要的是要在构思之后完整的将文章写出来。
 
5、提笔作答前要先拟好提纲。
动笔答题之前一定要对文章的布局谋篇做到心中有数,这样才不至于在具体写作的时候结构散乱。而要做到“心中有数”就要求我们一定要在提笔作答前拟好提纲。同时,拟好提纲更可以帮助考生更仔细的审题。因为一个题目可以选择不同的角度、选择不同的理论来解答,在这个过程中,特别需要选择与斟酌,没有详细审题的过程,就有离题万里、言不及意的危险,一个详细的提纲能够帮助考生对于理论根据的选择心中有数。此外,提纲还有帮助考生理清思维的作用,只有思路清晰,考生在答题的时候才能用最精练与准确的语词来表达,而这对于考查考生的文字功底的论述题勿庸置疑是非常重要的。
 
6、解答论述题时文字的逻辑性与说理性比文采与修辞更重要。
由于法律活动本身的特点,所以决定了在解答论述题时文字的逻辑性与说理性比文采与修辞更重要。论述题不需要写成美文,不需要有旁征博引,只需要恰当时候的锦上添花。首先是要将道理说通、说透,将结论建立在一个坚固的论证基础上,有充分的论点来支撑;其次,要讲究论证过程的逻辑与清晰,论点之间的无矛盾、无抵触。
相关阅读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