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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司法考试复习误区处理好教材和试题关系

来源:233网校 2008年7月22日

走出司法考试复习误区 处理好教材和试题关系

  今天下午在德州作了一场司法考试试卷分析及复习方法的讲座。讲座结束后,跟几个考生聊天,使我感受到了一种更重的责任感。有一位先生,年龄大约有40岁多的样子,他说从94年第一次参加了律考,后来陆续考了五、六次,仍然没过。 
  他现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生活压力也比较大,所以特别希望能够马上通过司法考试。通过跟他的交流,可以感觉到他对司法考试内容的掌握还是很不错的。他说,他有一个同学,前几年一直一起在职学习法律本科,知识掌握得比他差多了。去年他们一起参加了司法考试,由于他平时知识掌握的比较扎实,而且对司法考试比较熟悉,所以他经常给他的同学就司法考试的题目和内容进行讲解。公布分数的时候,他不敢先查,他说先让他同学查,说只要他同学过了他就肯定能过。结果他同学考了397分,而且是第一次参加司法考试,他很兴奋地查分数的时候,结果他还没过350分,对他造成了极大的打击。说这些话的时候,我看到他的眼睛是湿润的,在一个男儿有泪不轻弹的社会时代,我充分理解了他的痛苦和不平,他好像感觉上帝在戏弄他。这也使我感觉也很难受。他说我从去年查到分数的那天晚上开始,我就没有停止过司法考试的复习。他说,我珍惜每一分钟的时间,我连上厕所都是带着司考书的,我要让自己在上厕所的过程中看上几眼书,从来舍不得休息玩上一会儿。他说,我每次玩的时候,我总是告诫自己:你还有好多题没做,好多书没看,你对得起自己吗?他说,每次他进入考场都是晕场的,一般要等到一二十分钟才能回过神来。他说他从来没参加过辅导班,但万国的书和视听资料他都有的,而且看了很多。经过了解,我感觉他屡考不过的主要原因有:1,心态上过度看中司法考试,把通过司考看的比什么都重要,压力过大;2, 复习时过于广泛,过于要求系统化,没抓住重点;3,过于重视看书,做题太少。所以,总体上讲,是在心态上和方法上犯了致命的错误。
  通过跟这位朋友的交流,深感我们的压力大,我感觉到好像自己必须有义务让他走出误区,帮助他顺利通过司法考试,让他不再继续承受司法考试带给他的无尽的折磨。骆勇老师说:有限的目标,包括考试本身的实现,使我们能够“精神地生活”,使考生唤回了人生的自信力,使我们又一次确认和维护的人生的尊严,在我看来考试是对人性尊严的一种最残忍和恶毒的亵渎。它以那样简单粗鲁的形式残酷地划分了人的优劣,扼杀了那些为这个“神圣化”的形式而拼争苦斗的人们的人生机遇。
  我想简单地谈一下司法考试的一些正确的态度和方法,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1)处理好教材法条和试题的关系。我觉得,复习的时候以做题为中心,并不是说只做题、不看书,而是看书的时候是带着命题的眼光看书,每看到一个概念的时候就想,这个地方以前有没有出过题,是怎么考的,以后会不会考,如果再考会怎么考。就是眼睛看着教材,眼睛看着法条,心中想着试题,然后仔细的做真题。所以看书的时候想着题,看法条的时候也想着题,然后通过大量的做题呢,去检验自己的做题能力。
  只有做题才能提高你的做题能力,只有做题才能最终提高你的考试能力,从而最终使你取得高分。另外,历年真题就是司法考试复习的重点,就是相当于老师给你划的重点。要认真研究历年的真题,从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对于有针对性地复习将起到关键性的作用。
  做什么题?首先就是历年司法考试的真题。真题贯穿你复习的始终。刚才说了,真题可以使你找到重点。再就是各种市面上出版的各种司法考试的单项测试题和模拟题。
  那么如何去做题呢?做题的时候,遇到不会做的或者拿不准的,先做上记号,做完后马上对答案,做错了的也要做上记号,然后对拿不准的和做错了的马上查书,查法条,发现问题并通过阅读教材和法条来解决问题。要仔细研究为什么错了,或者拿不准的虽然做对了,但要认真研究,确保以后再做不会再错。然后经常把带记号的题拿出来迅速的看上一遍,以便经常巩固一下,加深印象。这就是做题也要有效率,而不是盲目地只顾闷着头去做,不去动脑子,做错了的下次还错,这次做对了的,下次不一定做对。那样就不好了。复习司法考试就是消灭一个个错误。司法考试没有老师给划重点,你就自己多研究真题,真题做多了,你就找到重点了,你就是老师了。
  注意修改的法律。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你做往年的司考真题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有些法律和法规已经修改了的,答案已经变了,千万要注意这一点,以免对以后产生误导。比如公司法、破产法等法律作了大量的修改,你做以前的考题,答案和现在的答案是不一样的,如果现在再考,你还是按照以前的答案,那就害死你了。以前公司法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允许一人公司,而现在公司法允许一人公司的存在了。以前的公司法规定,股东在公司成立前要缴清全部出资,实行实缴制,新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由原来的10万元降至3万元,并且实行授权资本制,允许股东在公司成立两年内分期缴足认购的出资额。
  对于法条,我们要尊重现行法,而不是去怀疑它。记住,你要参加的司法考试,是选拔运用现行法进行从事法律职业的人,而不是法学研究人员。考查考生的职业素养。对于理论,是法律制定的基础,是理解和把握法条的前提。司法考试的理论并不高深,要求是现行法背后的理论。
  (2)趁热打铁,及时巩固。大家都知道艾宾浩斯遗忘曲线,人类的记忆保持时间长短或者说遗忘时间时有一定规律的,考生可以根据遗忘规律来复习,在制定学习计划时也要尽可能详尽。有的人每天按照顺序往后看书,三个月的书看完了,结果什么都没记住。建议大家当天睡前记忆,次日醒后巩固。一开始你会很痛苦,但是坚持半个月,你就养成习惯了,想不那样做都难。复习要抓牢固,不贪多,不贪快。以国际经济法为例,在复习过程中可以将国际经济法内容分为若干部分,每天学习一部分,然后再过几天就要复习一遍,这样随着复习遍数的增多,每次复习相隔的时间也逐渐变长,在相隔的时间里又可以学习复习其他知识。
  ( 3)组成学习小组,多与他人交流。
  我经常说,交流是非常有益的,反正我是深受其益。通过交流不仅能获得各种有用的信息,而且能使你的人际关系非常融洽,使你的生活充满了快乐,使你心情舒畅。因为司法考试知识量很大,大量的消息证明,很多人通过司法考试,都有一个共同的经验就是有一点类似于学习小组这样的形式,定期或不定期的大家一起讨论问题、解决问题,加强自己的记忆力和理解力。增加了你的关于司法考试的信息。你需要积极地获取知识,同时也需要积极地输出知识。 单打独斗一般是不可取的。更重要的是可以相互鼓励,人真是太需要别人的鼓励了,有时候别人一句赞美的话可以改变你的一生。马克吐温说:仅凭一句赞美的话,我就可以充实地活上三个月。毫不吝惜地去赞美你的学友吧,那样的话你同样可以得到别人的赞美,也许因为别人的一句赞美和鼓励的话,你就通过了司法考试!
  (4)要有良好的心态,要有所放弃,舍得放弃。放弃是一种心态,使一种境界。有人什么都放不下,觉得什么都该复习,结果是什么都没复习好,吃了大亏,就是没通过。要有所为,有所不为,要善于抓重点,即主要矛盾,而舍弃次要矛盾。有的人老是担心,明知道某个地方考得可能性很小,但总是放心不下,老是担心万一考到了怎么办?老是割舍不下,明知可能性不大还是使劲复习,总是想面面俱到,结果是该好好复习的地方没记住,弄得自己身心疲惫。你要知道,你参加这个考试的目的是通过司法考试,只需要总分的60%即360分就够了,不需要你考600分。你有240可以去挥霍。所以有几个生僻的地方即使你没有复习而出了几十分的题目,对大局是没有多大影响的,只要你把重点复习好了就足够了。但如果你因为下大功夫去复习这这么多生僻的地方而使得你对很多重点没把握住,从而导致司法考试的失败,那真是得不偿失了。如果你想什么都弄好,结果就是什么都弄不好。因为司法考试要求你在有限的时间内用你有限的精力掌握一定量的知识而达到一定的分数,你用相同的时间复习重点部分和非重点部分的回报是大不一样的。这就要求你科学地去分配你的时间和精力。所以,司法考试能否成功,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你的策略和良好的心态。有所选择,有所侧重。
  快乐的心态
  善于享受生活中的每一分快乐,发现生活中的每一分快乐,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非常著名的登山运动员,他征服了许多高峰,但是突然有一天他的妻子给他打了一个电话,说,我们的第四个孩子诞生了,这时这位登山运动员突然意识到,他的每一个孩子降生的时候他都没在身边,没有认真地去享受孩子给他的天伦之乐。这时他想起了他奶奶对他说的一句话“孩子,在你登山的时候,记着欣赏一下你脚下美丽的风景。”的确,他虽然征服了很多的高峰,但是他失去了生活中很多本该享受的快乐。快乐其实在生活中无处不在,在司法考试的复习中也是这样的,我们要在司法考试的过程中寻找快乐享受快乐。我们吃饭走路学习中都可以找到快乐,快乐无处不在,快乐在你的心里。当你快乐的时候,你的学习的效率就高了,你就容易通过司法考试了。

考试大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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