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变更、撤销合同:
1、受欺诈而订立的合同;
2、受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3、乘人之危的合同;
4、重大误解的合同;
5、显失公平的合同。(参见合同法第54条)
携妻乘车
携(胁迫)妻(欺诈)乘(乘人之危)车(可变更、撤销)
有人要说,这有啥意思,带着媳妇乘乘车,世界人民都会做。嗯,的确没特色,我们再给它添俩字:
携妻乘公务车
携妻乘公(显失公平)务(重大误解)车
OK,这才是中国特色的“携妻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