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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使用司法考试大纲?

来源:233网校 2009年5月20日
  2009年司法考试大纲如害羞的少女,犹抱琵琶半遮面,千呼万唤始出来。目前,如何充分发挥大纲的指导作用,成为众多考生关注的焦点。下面就介绍一下司法考试大纲的认识及使用方法。
  司法考试大纲是司法考试的指挥棒,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自2002年以来,98%以上的司法考试试题在大纲中都能找到根源,因此,掌握了大纲的考点,通过司法考试不成问题。每年超纲的内容可以忽略不计,不会对司法考试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不必复习司法考试大纲之外的考点。
  一般而言,每年司法考试大纲变化不是很大,但是往往微妙的变化却总是别有一番滋味。譬如2008年司法考试大纲法理学第二章第三节新增加考点“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的区别”,2008年司法考试第一卷52题就出现题目如下:
  关于法律论证中的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答案:ABC)
  A.法律论证中的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之间的区别表现为,内部证成是针对案件事实问题进行的论证,外部证成是针对法律规范问题进行的论证
  B.无论内部证成还是外部证成都不解决法律决定的前提是否正确的问题
  C.内部证成主要使用演绎方法,外部证成主要使用归纳方法
  D.无论内部证成还是外部证成都离不开支持性理由和推理规则
  因此,每年的司法考试大纲的变化有非常大的研究价值。下面系统谈一谈使用大纲的方法,抛砖引玉,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关于司法考试大纲对比
  (一)对比“基本要求”的内容。大纲“基本要求”中,分为“了解”、“理解”和“熟悉”三个复习层次,它们对知识点的复习程度要求是不一样的。1、“了解”,要求对相关法律知识、规定能够准确再认、再现,即知道“是什么”。对于这部分考点经常会出现在单项选择题中。2、“理解”,在了解基础上,能够深刻领会相关法律知识、原理及规定,并藉此解释、论证观点、分析现象,辨明正误,即明白“为什么”。这部分主要针对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3、“熟悉”,要求能够灵活运用相关法律原理、观点和方法,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分析、解决理论和实际问题,对社会法律现象和实务作出正确判断和评价,即清楚“怎么办”。这部分考点除了经常出现在卷四案例分析题、论述题之中,还经常出现在选择题中。
  (二)对比“考试内容”。考试内容的变化是司法考试大纲的核心部分,可以分为三种变化:新增考点、删除考点和变更考点。1、新增考点,是司法考试变化中的核心考点,这些考点最受命题人的青睐,考生应该把这些考点深入掌握。2、删除考点,是2009年司法考试对去年司法考试减少的考点,因此,考生就不必复习这部分内容,节约宝贵的复习时间。3、变更考点,就是2009年司法考试大纲对原有类似考点进行部分变更。
  考生如何复习这些考点呢?考生首先要有一本2009年司法考试大纲或大纲对比,然后要在2009年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中去查找对这些考点的阐述,也可以购买一本2009年司法考试增补本来看;最简便的方式,就是登录法律教育网查询。
  (三)对比法条。每年司法考试新大纲都会增加一些新出台的重要法律法规,或者删除一些不太重要或废止的法律法规,考生对这些法律法规要心中有数,对一些新出台的重点法条要熟记在心。
  二、关于利用大纲实现知识体系
  复习司法考试要有一个体系化的过程,体系化就在于梳理考点,有利于记忆和理解,譬如:当提到司法考试中的法理学,要想到“法的本体”、“法的运行”、“法的演进”和“法与社会”四大块。
  如何实现体系化呢?考生根据2009年司法考试大纲,浏览一下辅导用书目录,系统归纳一下自己已经掌握或需要掌握的知识点,把这些知识点勾画成一个框架,记在笔记本上的同时,也牢牢记在自己的大脑里。由于最近几年司法考试变化的趋势往往是“发散记忆力”,即一道考题往往涉及到多个相关考点,因此考生一定要有触类旁通的记忆能力。譬如2008年司法考试第一卷第二题:
  某法院法官在审理案件中推理如下:《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张某殴打他人造成轻伤,所以对其判处二年有期徒刑。这位法官所用的是下列哪一种推理?(答案:C)
  A.类比法律推理  
  B.归纳法律推理  
  C.演绎法律推理  
  D.设证法律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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