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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心得:备战2011司考如何平衡法条和习题

来源:233网校 2010年11月8日
导读: 我去年复习备考中的一些体会,写出来给大家提供个参考,以起到抛砖引玉的目的,如果有不正确的地方,希望大家批评指正, 如果大家有什么好的学习方法在这里贴出来,一起探讨,共同受益。
  关于司法考试的4点宝贵经验 
  2009年,在懵懂中复习了司考,参加了司考,成绩不高,但依旧很高兴,毕竟,这是一种尝试。一种属于我自己的经验,这就是财富。 
  有时候别人的经验乃至别人的告戒劝慰,都起不到刻骨铭心的作用,而当自己参与,才会更加真切地体会、感悟。  源:www.examda.com
  经历了09年司考的复习和考试,我个人认为其实司考也没什么,那些全国第一考什么的只是拿出来吓唬陌生人的,当你真正参与过,经历过,就会真正了解。 
  在我看来,09年的失败主要原因在于复习方法不系统,导致科目偏废,卷一失分太多。虽然卷三和卷四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是一直小视的卷一把整体分数拉了下去,最终得分336分,说实话,也很想第一次就通过司考,但是,事与愿违的情形还是经常会有的,失望沮丧之余则是反省,从失败中找到原因所在,这样总比08年第一次懵懂参加要好的多。 
  在这里,我把我认为的复习中的注意事项写下来和大家一起分享:  来源:
  首先,司考复习要有充足的时间保证,在时间保证的前提下,全面系统地掌握全部知识,不要求太精,但一定要全,把所有的知识点在大脑中形成一个轮廓,这样的话,不管以后遇见什么情形,都能够注意到一些比较细小的问题,也会有一个大概的印象和亲切感; 
  其次,在全面系统掌握知识的基础上细致单科学习,消化每一个知识点,在这个过程中,配合教材、法条、以及辅导班的讲义录音,老师的讲课容易让你更加透彻地理解知识,加深印象。当然有条件的可以报一个辅导班。在这个阶段配套做题也是十分必要的,考试就是考题,不是看书,所以一定要把学到的理论知识在做题中灵活应用; 
  再次,这第三个阶段就是要在前两个的基础上,全面把握,查缺补漏,争取把每一科的缺漏点查补出来。对于主观题,大家不要惧怕,在平时的学习中,系统的知识点已经积累了理论基础,只需要花上3-7天的时间学习一下培训班的主观题辅导。按照他讲的步骤写下去绝对拿分,不可忽视的是一定要注意卷面整齐规整,字写的不好的同学可以先练习一下,这个不可忽视。还有,卷四论述题是写在方格里,就象作文纸那样,所以提前练练好有个心理准备。 
  最后,考试的时候一定要放轻松,在考场上要集中精力答题,因为时间不允许你开小差。 
  如何消化12000多个司考重点法条 
  (一)“煮海为盐”该放就放根据以往的惯例,司法考试入围的法律、法规共有110个,司法解释约50多个,其中包含法条12000多条。但每年考试真正涉及的法条只3500条左右,占全部法条总数的37%左右,其中重点法条2000个,约占总数的17%,次重点法条约1500个,占总数的13%左右,在这3500个法条中还包括同一内容涉及的不同法条。 
  真正核心的法条也就2000条左右。将这2000个法条弄通,也就掌握了考试85%的分数。在2000年、2002年考题中,可以直接查到的法条不超过700多个,但所占分值却超过300分。从10000?2000?700,这是一个放弃和浓缩的过程。因此,有人说“司考是门放弃的艺术”。 
  (二)人人说放哪条该放对放弃最根本的判断标准是?司考的实务性特征。凡是具有实务性、操作性的则可望“煮”其为“盐”,反之则可忽略不计。具体有以下三个标准可参照取舍: 
  1.实用的。由于司法考试是职业资格考试,凡能够被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在法律实务中具体操作并且常用的,多是司考关注的热点。而在实务中并不常用或者根本就没有可操作性的法条一般可以忽略。 
  2.常考的。经过十多年的风雨历程,司考已较为成熟,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相对固定的考试风格。稍微了解司(律)考的人都会发现,历年命题有惊人的相似或相同,有不少甚至是原题照搬。有规律地重复正是司考的又一大特征。 
  3.新出的。国家每年都会颁布一些新的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新”成为司考命题的热点。如合同法新出当年的分数高达64.5分。证券法、土地法和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等均是如此。 
  (三)放的放了余者如何考生经过以上一番筛选,还只解决了量的问题。“煮”成的“盐”又当如何对付呢?我们说:放不为弃,退始为进。 
  1.到法条后面去
  掌握法条背后的法理。法律是抽象的生活规则,也是法学理论积淀的结晶。因此,每一个法律条文的背后都隐藏着生活的哲理和法理的支撑。面上的法条只可谓其“然”,背后的法理方为“所以然”,故考生应当结合教材来熟读并把握法条,万不可认为教材只是对法条的简单析义。 
  2.到法条内部去
  把握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法律规则是法律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每一个法律规则都有其固定的逻辑结构,都是由假定、行为模式、法律后果三要素组成。法律规则在法条中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一个法律规则的构成要素可以在一个条文中完整表现,也可以在不同的条文之中表述,甚至可以在不同的规范性文件中表述。同时,一个条文也可以表述不同法律规则的不同要素。因此,应当在法条中归纳出法律规则,以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为线索,来破解法条。 
  3.把法条串起来
  围绕知识点编纲织网。我国的部门立法多半表现为:法律+细则(办法、规定)+司法解释的模式。一个法律规则或者一个知识点,往往分别规定在几个不同的法律文件或条文之中,再加上法条天然就各自为“条”,故整个法条就像一把散落的珍珠。因此,考生在学习法条时,必须要将相关的法条组织起来,并以知识点为核心形成一个个完整、系统且简洁的知识网络。 
  4.让法条活起来
  在运用中训练提高。卷面的每一道题都是一个案例,甚至一个选项就是一个小案例,司考是名副其实的“实考”。而训练这一能力最好的办法就是将法条融入生活、融入案例。通过法条与案例的结合,以法条破解案例,以案例诠释法条,让生硬的法条鲜活起来,把抽象的法律条文翻版为栩栩如生的生活场景。如此考生也就可以学得快、悟得深、记得牢,在考试中如鱼得水。 
  做习题如何演练才是真
  (一)真枪实弹出真功通常我们说做习题,实际上包括以下两种形式: 
  1.基础训练。对于所有考生来讲,做一定量的基础性习题训练是不可或缺的。非法学专业的考生可以藉此夯实基础,快速建立起法学知识架构,法学专业的考生也可以藉此快速恢复生疏的知识。所以,基础训练的目的在于掌握基础知识,强化记忆或快速恢复生疏的知识。 
  2.模拟演练。越逼真的演练,越见效。训练的经验表明,做题练习时越接近真考,效果越好,故在模拟演练中考生应注意“三真”:首先是试题真。应尽量利用历年考题,进行练习;其次是过程真。即按考试的题量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气呵成,完成练习后再看答案;第三是答题方式真。可尽量使用答题卡答题,以熟悉涂卡的技巧和速度。 
  (二)记下你“挨打”的地方不管是基础训练还是模拟演练,都有一个自我检验和评价的功能。根据检测的结果,考生必然要对错误之处作出相应的处理,以利进一步学习和最终的应试。然而,在对错误之处作出处理之前,必须要确切地知道错在何处。为此,推荐给考生一个简单而有效的办法,就是每科准备一本《错误本》,将每次“挨打”的地方记录下来,再集中时间和精力逐一予以处理。 
  (三)哪壶不开提哪壶一些考生对测试中出现的错误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习题做完了也就完了,或似懂非懂地将其放过,以致留下许多知识盲点或死角。由此而使习题训练的效果大为逊色,甚至达不到练习和模拟的目的。所以,习题演练的关键在于“查漏堵缺”,决不轻易放过一个盲点或死角,该补课的补课、该记忆的重记。只有当你把《错误本》上记录的“黑名单”逐一摆平了,习题训练才方显奇功。 
  以上是我去年复习备考中的一些体会,写出来给大家提供个参考,以起到抛砖引玉的目的,如果有不正确的地方,希望大家批评指正, 如果大家有什么好的学习方法在这里贴出来,一起探讨,共同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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