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通过司法考试,所以2010年是难忘的一年,也是幸运的一年。很多人都羡慕我以400多分通过司考,但是只要我和考过司考的兄弟姐妹们深知这其中的辛酸。所以我现在回头总结当时的学习方法,希望对有需要的人有所帮助。当然,所谓学习方法当因人而异,我的方法只能参考,不可尽信。
一、学习要分四步走
先实体后程序,抓大放小,是贯彻学习全过程的宗旨。具体可以分为四步骤:
第一步骤:刑法和民法。一定要看透教材。对于刑法,教材可以只看总则部分,刑法学的理论基本集中在总则部分。对它们,必须站在理论的高度来学习,掌握原理性的知识点,而并非单纯记忆法条。刑法分则看透重点法条即可。
第二步骤: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包括仲裁法)。这两个部门法和第三步骤的行政诉讼法,应当直接面对法条,全面掌握每一个法条。仲裁法,可以放在最后冲刺阶段看法条,做真题。
第三步骤: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商法、经济法、宪法、知识产权法、司法制度及法律职业道德。对于这部分内容,可以只看重点法条。
第四步骤:法理学、法制史、三国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重点法条结合考试大网上整理的总结资料学习就好。
二、学习方法因人而异
保证每天都在学习,不管是一小时还是10小时。
具体到实际执行,我的经验是“7天学习法”+长期记忆法+考试大网:
“7天学习法”:
以7天为时间限制,定出7天必须学完的内容,然后细分上述内容中,需要背诵、看书、音频、题目的量具体是多少,最终明确每天的学习任务量。然后结合自己的学习习惯,安排一天的学习时间。譬如我习惯早上背诵,上午看书,下午听音频,傍晚和晚上做题目。当然随着,学习阶段的不同,背诵、看书、听考试大网的音频、题目各部分的侧重点会产生变化,譬如最后冲刺阶段,应当增加题目的比例。
长期记忆法:
我是参考德国心理学家艾宾浩斯(H.Ebbin ghaus)的遗忘曲线结合自己的记忆力来指导看书的。每个人的遗忘速度不一样,但是只要有技巧的重复,任何一个人都可以记住想记住的东西,哪怕它是无比的枯燥。这个方法没有捷径,关键点在于“重复”:以刑法总则为例,看完第一遍后(以这一天为日期起点参照),第二天必须在看新的内容前,重复看一次刑法总则,第5天,再看一次,第9天,再看一次,第14天,再看一次,第21天,再看一次。通常,至此已经形成长期记忆,即使以后长期不看忘记了,也会比较容易重新记忆。
教材,选择自己看着舒服,看的下去的教材就好。音频,认准一个老师听,同一部门法,听不同老师的音频,没有必要。题目,要适量,真题值得多做,最后冲刺阶段,可以去网校做一下自我检测。
最后,祝愿各位学友借鉴之外,形成最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 ,然后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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