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涉及门数众多,不但法理学、宪法、民法、刑法等课程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即使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实用性很强的课程也具有相当的理论性。掌握了各个部门法的理论,不但有利于理解法条、记忆法条,而且有利于各个零散的知识点的系统化。比如,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三资企业法、公司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但通过理论复习,就可以把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结合起来理解;把三资企业中的有限公司与普通的有限公司结合起来理解;把特殊的普通合伙与一般的合伙企业结合起来理解。
第二步:系统的法条复习阶段。
司法考试是一种规范性考试,特别对于实体法属性很强的商法经济法来说,题型的设计更多地是从法条的角度体现出来的,所以对法条的掌握就显得非常重要。而要熟练掌握法条,就要理解法条背后的原理,也就是为什么这样立法。比如中外合资企业法规定,合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只能是有限责任公司,而不能是股份公司;合资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而不是股东会。为什么这样规定呢?因为我国设立合资企业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吸引外资,如果允许设立股份公司,该公司就可以面向社会筹资,而不是外商出资,这样设立合资企业的目的就落空了。对于合资企业来说,是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并由各方委派代表进入董事会决定企业重大事情,所以就没必要再设一个股东会了。
第三步:司考科学的模拟训练阶段。
既包括对过去历年真题规律的探究,也包括对今年试题的预测。俗话说重者恒重,考试大网从2010年商法来看,虽然整体分值大增,但主要分布在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保险法中。具体来说,公司法38分,合伙企业法6分,保险法5分,破产法、票据法各3分,合营企业法、证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各1分(27题涉及一人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
针对每一个部门法来说,商法试题的重点同样突出。公司法主要涉及股东会决议、股东出资、股权转让、公司设立、公司登记、子公司及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定;合伙企业法主要涉及表见合伙、利润分配、财产份额转让、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保险法主要涉及保险利益、保险责任、受益人、保险金的继承等;破产法主要涉及债权申报和破产的清算、重整、和解;票据法主要涉及票据法律关系、票据抗辩、票据保证、付款。
所以,模拟训练主要从探究过去经验与总结未来试题规律两方面准备。
经过系统科学的3阶段司考复习,相信考生会笑看2011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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