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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试题来源大揭密

来源:233网校 2011年10月21日
  作为一名考生,也许会想当然的认为,去年考过的知识点今年不会涉及,怎么可能年年重复相同的知识点呢?殊不知,年年考的知识点有许多相同或者类似之处,只是形式略作改动。也许是将选择题变成了案例分析题,也许是将多选变成单选,也许是将两个知识点合并考察,也许……有的甚至题目都没有变化,照搬过来。而万变不离其宗,总逃脱不了它内在的考试命题规律,总摆脱不了考察历年的重要知识点,总改变不了每年都会重复许多考点的现实。
  一、让我们分析一下,题目是如何产生的,一般所有的题目都来自题库,题库的的题目很多,几乎涵盖所有知识点。而选题配题的原则是先重点,后次重点,再非重点,显然重点永远是第一位的,而且重要的知识点在整个司法考试中占有相当高的比例,如去年占到85%的分数。考生想取得理想的成绩,通过司法考试,理所当然地需要把精力放在重点上,同时重点的内容相对于次重点和非重点,是相当有限的,只占到整个知识点的20%左右。
  帕瑞托是意大利的一位经济学家,他的法则就是我们熟悉的8/2原则。他认为20%的目标具有80%的价值,而剩余的80%的目标只有20%的价值。即重要的少数和不重要的多数。为了赢得有效的管理时间,应该根据价值来投入时间——把时间投入到有较大意义的目标中去。当琐细的事情花去大量时间的时候,也就没有了效率,不会产出太多成果。
  所以80%的精力和资源都要用到20%的有价值的部门上,在司法考试中, 20%的重要知识点占据了85%的分数,我们理所当然把80%的精力放在这20%的知识上。所谓“要用到刀刃上”,就是这个道理。可以说,掌握了这部分内容就把握了司法考试的根本,就有了必胜的把握。
  既然每年都要考察这20%的重要的知识点,每年都会重复这些考点就成了不可避免的事情。此外,有些出题的老师是很忙的,在很忙条件下,要保证题目的质量,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把往届的真题改头换面,甚至都没有变化,照搬上去。历年都有重复题目的情况就不足为奇了。
  二、欲把握这些重点,就有必要有目的地做历年真题。历年的真题是经过命题组人员仔细的斟酌,反复的推敲才产生出来的,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性,仔细分析真题就很容易把握这种典型性和代表性,进而透过真题得出考试的重点所在。有的同学会说,我做真题是很随意的,不会有很多的目的性,也很少去分析真题所涵盖的知识点及内在的规律。对真题感性的认识虽然对学习法条及知识有所帮助,但这种帮助是有限的,需要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层面。
  做真题要反复做几次,力求完全掌握真题。“熟能生巧”是众所周知的道理,但道理归道理,实际生活中,没有几个人会按道理办事。许多同学在考前没有做过一遍真题,或者仅仅做过一次真题,已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没有人会感到奇怪,他们认为再做去年或者前年以至更早年份的真题没有太多的意义,只是多浪费时间而已。这种认识是极端错误的,此种对待真题的态度不足以使其把握考试的真正意图,在学习中也就不可能有的放矢。
  没有针对性的学习,是谈不上效率的,平时学习总是这种状态是可怕的,使其掌握的知识点少,理解肤浅,而且会逐渐丧失必胜的信心,有的甚至最后没有参加考试,出现这种结果并非耸人听闻,真正分析内在的逻辑关系,很容易就推导出这种结果,现实中也有这方面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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