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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必须具备三种能力

来源:233网校 2014年2月4日
  司法考试要想成功,必须练就三种能力:即忍受孤独,忍受失败,忍受屈辱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复习。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人不是行尸走肉,任何一项行为都受思想的控制。思想是整个人生的精神支柱。只要信念不灭,任何困难都可以被攻破,理想也一定会实现。
  第一是忍受孤独的能力。
  因为在你成功以前,你永远是孤单的,没有人能帮得上你,没有人会崇拜你和注视你,上帝只帮助那些帮助自己的人。所以,人是孤单地奋斗的。不管有多少人在你身边,要真正达到成功,主要还是靠你自己。
  第二是忍受失败的能力。
  在我们的生活中失败太多了。你如果一次失败就不能承受这次失败给你带来的压力,那你也就完了。因为一个人生活中通常失败为多,成功为少。你行动九次,大概六到七次可能是失败的。好多考生失败以后常常找外在理由,所谓的外在理由都是为自己寻找逃脱责任的借口。如果你失败了,没有任何外在的理由;一切的失败都应该归咎于你自己。如果你抱怨考试制度不行的话,那为什么在你身边的很多人都能成功,而你不能成功呢?
  第三是忍受屈辱的能力。
  对于司法考试可能有的人不是第一次考试了,当有人问及他的考试时他很害怕,他总觉得别人是在嘲笑他。我们在生活中常常会受到侮辱或者是不屑。你到商店买东西,售货员横眉竖眼,你会觉得受了侮辱;你想出国,得盖近20个章,每一个章都需要求爷爷拜奶奶,所以每一个章几乎都是一个侮辱。但面对屈辱,有的人能当作动力,有的人就从此沉沦。你要想着,在忍受屈辱的同时眼睛是看着未来的,你心中有着远大的目标,有了这种目标以后,忍受暂时的苦难和屈辱是必要的。
关注2014年司法考试报考须知 2013年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合格分数线 司法考试试题大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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