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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司法考试民法学重点内容提炼(二)

来源:233网校 2009年12月1日
  第六章 代理 
  民事法律行为是代理的前提。 
  代理是关系。 
  三角关系: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关系(委托关系或授权关系)内部关系 
  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代理行为关系)外部关系 
  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是什么关系(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外部关系 
  有授权, 
  要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 
  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代朋友招待客人不认为代理,传话,拿信都不是。) 
  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不能适用代理: 
  分类: 
  委托代理:基于委托产生。 
  指定代理:民诉法规定产生的代理权。 
  法定代理:基于法律授权。代理人与监护人区别:监护职责要广泛。 
  本代理与再代理: 
  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后取得被代理人追认,特殊情况下,紧急情况下(一类是由于客观原因无法和本人取得联系,忘了不行。二类是代理人生病)只要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行成再代理。  本文来源:考试大网
  由代理人选任再代理人,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 
  代理人只承担选任责任与指示责任,再代理人对被代理人负责,负过错责任。 
  代理权:是不是民事权利?不是民事权利。有利益才叫权利。 
  代理权本质是一种资格。 
  授权不明及责任问题: 
  授权不明时代理人要负连带责任。不是必行的连带责任,是补充的连带责任。 
  如果是违法的情况下代理时对第三人所造成的损失,要承担必行的连带责任。 
  亲自行使。  采集者退散
  没有尽到义务时,负过错责任 
  滥用代理权时,(必须在有权代理中) 
  自己代理和双方代理目前尚无定论。 
  恶意串通,无效造成损失,由第三人和代理人对被代理人必行的连带责任。 
  代理权消灭: 
  无权代理: 
  广义的无权代理:狭义的和表见的无权代理。 
  狭义的无权代理:除表见之外的。超越代理权,自始无权,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 
  追认问题本人既可以向相对人追认也可以向代理人追认。 
  表见代理: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  考试大-全国最大教育类网站(www.Examda。com)
  无权代理人的责任发生在什么情况下呢:本人拒绝追认。第三人因本人未追认时,享有选择权:或要求代理人履行义务或向代理人要求赔偿损失。 
  代理人侵害了本人的名誉权。 
  一定要是原件才能成立表见代理,一定要有授权表象。如果是伪造的,本人负有举证责任。如果不能证明是伪造的就是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必须要求相对人善意无过错。无过失没写。 
  代理权的欠缺与无权处分问题: 
  债权人同意的欠缺:转租,一定要取得出租人的同意。 
  分三段: 
  1、如果第三人明知时,损害被代理人利益时,按照民事行为无效处理。 
  而且由行为人与第三人对本人负连带责任。 
  2、如果第三人不是明知,说不好有没有善意,效力未定的问题。本人享有追认权,撤销权。 
  3、表见代理:第三人要具有善意,后果是有权代理。本人没享有追认权和拒绝权。 
  房屋登记是针对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合同无效时利息不支持。  采集者退散
  处分权的行为效力未定。被代理人死亡,只是在委托代理情况下不是必然消灭。再代理中代理人指示责任没尽到时,代理人要对被代理人负责。未生效主要针对没有履行程序或有关条件。没有履行之前不能说是无效。 
  以自己名义买的,不存在代理了,只是买卖关系了。 
  第七章 诉讼时效 
  1、胜诉权:自然之债。 
  2、可以起诉。 
  3、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当事人不能通过协议排除,也不能缩短或延长。 
  4、和除斥期间的区别: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除斥期间不适用。 
  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针对的的是债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不适用。如果要求赔偿损失,就受诉讼时效限制。身份权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如:合同之债无因管理侵权不当得利之债等  源:www.examda.com
  普通时效:两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的。 
  一年的: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 
  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产品质量法与民法通则这条的规定,两年是产品责任侵权责任问题。质量不合要求是违约问题,是合同问题。)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环境污染造成的:三年。 
  最长诉讼时效:不适用中止中断。从权利受到侵害时起算。主要和继承法协调。 
  现在不仅仅是继承权。泛化了。(主流观点)  考试大论坛
  起算:知道或应当知道时起(一般的) 
  中止:当事人之间有婚姻关系和当事人之间有法定代理关系。一女一男结婚适用中止。 
  法律后果:诉讼时效中止期间,时效不及于期间。 
  中断:主观原因。提起诉讼从提起之日(做广义解释)申请支付令请求调解等是指诉讼外的请求。只要承认债务就适用中断。 
  延长:适用: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 
  所有诉讼时效都适用延长。主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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