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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某拟大修房屋,向县规划局提出申请,该局作出不予批准答复。余某向市规划局申请复议,在后者作出维持决定后,向法院起诉。县规划局向法院提交县政府批准和保存的余某房屋所在中心村规划布局图的复印件一张,余某提交了其房屋现状的录像,证明其房屋已破旧不堪。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来源:233网校 2021-03-22 14:16:20

余某拟大修房屋,向县规划局提出申请,该局作出不予批准答复。余某向市规划局申请复议,在后者作出维持决定后,向法院起诉。县规划局向法院提交县政府批准和保存的余某房屋所在中心村规划布局图的复印件一张,余某提交了其房屋现状的录像,证明其房屋已破旧不堪。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县规划局提交的该复印件,应加盖县政府的印章

B余某提交的录像应注明制作方法和制作时间

C如法院认定余某的请求不成立,可以判决驳回余某的诉讼请求

D如法院认定余某的请求成立,在对县规划局的行为作出裁判的同时,应对市规划局的复议决定作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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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解析:(原答案ABC)因法律的修改。        A项:说法正确,当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书证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提供书证的原件,原本、正本和副本均属于书证的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节录本;(二)提供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三)提供报表、图纸、会计账册、专业技术资料、科技文献等书证的,应当附有说明材料;(四)被告提供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询问、陈述、谈话类笔录,应当有行政执法人员、被询问人、陈述人、谈话人签名或者盖章。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对书证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题中,根据本条第二项规定县规划局提交的该复印件,应加盖县政府的印章符合法律规定。        B项:说法正确,当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二)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等;(三)声音资料应当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本题中,余某提交的录像应注明制作方法和制作时间符合此规定        C项:说法正确,当选。《行政诉讼法》第69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本题中,法院审理认定余某的请求不成立,可以判决驳回余某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        D项:说法正确,当选。《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据此可知,可知县规划局与市规划局为共同被告。《行政诉讼法》第79条规定:复议机关与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对复议决定和原行政行为一并作出裁判。本题中,如法院认定余某的请求成立,在对县规划局的行为作出裁判的同时,应对市规划局的复议决定作出裁判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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