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一种社会关系应由民法调整?
A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B乙手机丢失后发布寻物启事称:“拾得者送还手机,本人当面酬谢”
C丙对女友书面承诺:“如我在上海找到工作,则陪你去欧洲旅游”
D丁作为青年志愿者,定期去福利院做帮工
参考答案:详情请查看解析
参考解析:A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民法总则》第2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不是不当得利,因为是不平等主体之间所形成的行政法律关系, 基于这种行政法律关系所产生的利益不当变动,应由行政法规范和调整。只有平等主体之间所形成的不当得利关系才受民法规范和调整,如甲去银行存款或者取款,发生错误,银行和甲之间就会存在不当得利关系。 B项:说法正确,当选。《合同法解释二》第3条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悬赏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悬赏广告从性质上讲属于单方允诺,是平等主体之间所形成的一种债。 C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只有行为人在从事行为时具有受法律拘束的意思,并且根据行为人的意思该行为会依法产生法律上权利义务时,才是民事法律行为。否则行为人的行为即为法律层面之外的行为,又可称为好意施惠或情谊关系,民法不予规范和调整。 D项:说法错误,不当选。丁和福利院之间的关系应属于社会法调整范围,不属于民法来调整,因为彼此之间并没有互相帮助的义务。但是,如果是帮工中发生侵权,则发生帮工侵权之法律关系。(切记:题干中没有交代的信息一律推定为没有,此选项并没有交代在帮工中发生了侵权,所以推定为没有侵权。)